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20-00122
  • 分       类:
    新闻报道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6-18
  • 名       称:
    党建领航 外汇局与自贸委支部共建助力贸易新业态发展
  • 文       号:
党建领航 外汇局与自贸委支部共建助力贸易新业态发展

6月10日,郑卫国副局长带领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党员代表和办公室、国际收支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业务骨干赴厦门自贸片区开展支部共建和业务调研活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林树溪、自贸片区财政金融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和业务骨干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厦门自贸片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在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的见证下,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和厦门自贸片区财政金融局党支部签订了支部共建协议。2020年,双方将协商建立金融、外汇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培训机制;共同开展纪律教育月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各式各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等,联合两个支部的力量,共同发挥金融外汇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稳外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参观了自贸片区信息化展厅和大数据服务中心,郑卫国副局长指出,党建要引领业务,通过支部共建活动要增进双方的沟通交流,分局党员和业务骨干要多思考、勤动脑,充分发挥金融、外汇支持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日前,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便利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办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总局《通知》精神,在支部共建协议签署结束后,我分局人员到位于自贸片区内的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展实地调研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了解产业园内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发展情况、跨境电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存在的困难和政策诉求。

下阶段,我分局将继续落实总局《通知》精神,主动调研、持续跟踪辖内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辖内跨境电商企业的诉求,推动辖区银行按照《通知》要求申请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外汇业务,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加快推进相关便利化政策在辖区有效落地,支持辖内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5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