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20-00036
  • 分       类:
    新闻报道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0
  • 名       称:
    厦门市分局推出外汇业务在线办 企业不用实地跑的温馨提示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 文       号:
厦门市分局推出外汇业务在线办 企业不用实地跑的温馨提示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为坚决贯彻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22,厦门市分局结合厦门实际情况为企业和银行提出温馨提示,为打赢此次战役担负起了应有的责任,作出了应该有的贡献。厦门市分局的温馨提示助力了厦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银行战胜疫情。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了厦门市委市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极大降低了全市企业人员流动,减轻了市委市政府的疫情防控压力。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和融资速度,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证了外汇局各部门与银行在外汇管理与服务通道运行畅通,保障了银行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民化措施,提高了银行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积极性和效率。

    厦门市分局再次温馨提示,人民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办理”、“邮寄办理”、“视频(语音)咨询办理”等方式办理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外债登记、境外放款、对外担保、资本市场等外汇业务。

    1. 对于行政许可类业务和报告类业务,银行和企业可采用互联网办理,登入http://zwfw.safe.gov.cn/asone,初次使用需要进行注册,点击“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并根据用户手册设置浏览器。

    2. 对于无法在线办理的行政许可业务(例如境外放款、对外担保、个人财产转移、登记表等),可在电话咨询外汇局相应处室后通过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同时,为便捷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减少邮寄次数及现场提交材料次数,建议企业和个人先网上查询相关业务所需业务材料。

    3. 如存在有急事或需特许指导帮助的业务,可通过电话联系并添加外汇局工作人员微信,通过微信视频(语音)方式咨询,在工作人员指导后选择合适的方式办理业务。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5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