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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16-00113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5-19
  • 名       称:
    关于银行代客远期结汇差额交割统计的说明
  • 文       号:
关于银行代客远期结汇差额交割统计的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第二条提出丰富远期结汇交割方式,现就银行对客户办理差额结算远期结汇业务所涉统计问题说明如下:

一、远期结汇差额结算到期履约不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中《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旬)报表》的远期结售汇履约/期权行权统计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52号)附表1《对客户远期结售汇统计表》中,远期结汇差额结算的统计视同反向平仓处理,具体参照上表附注3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29号)附表1《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中,远期结汇差额结算视同反向平仓处理,即以负值计入当日对客户远期结售汇签约结汇/买入当日末对客户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相应减少对应金额),但不计入当日对客户远期结售汇履约及期权行权 

请各行做好结售汇统计工作。目前总局正研究完善银行代客衍生产品业务统计报表,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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