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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905110-2-2015-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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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经常项目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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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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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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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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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市各特许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拟于2016 年1 月1 日停止使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外汇系统)。为确保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顺利衔接,总局决定于2015 年11 月至2015年12月开展个人外汇系统试运行等工作。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5〕89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系。
业务联系人:苏燕瑜,联系电话:5890921
特许机构联系人:陈东杰,联系电话:5890939
技术联系人:黄斯颖,联系电话:5899651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5 年10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