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15-00202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通知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10-29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市各特许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拟于2016 1 1 日停止使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外汇系统)。为确保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顺利衔接,总局决定于2015 11 月至201512月开展个人外汇系统试运行等工作。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589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系。

业务联系人:苏燕瑜,联系电话:5890921

特许机构联系人:陈东杰,联系电话:5890939

技术联系人:黄斯颖,联系电话:5899651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5 10 22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5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