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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05110-2-2015-00179
  • 分       类: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9-21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催促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催促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含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从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2015年存量权益登记将于201593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尚未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仔细阅读厦门市分局子网站发布的《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须知》、《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须知》(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地方分支机构~厦门”,首页的“特别提示栏”),并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外直接投资权益登记数据,访问地址为: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_placeholder2、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投资主体,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控,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20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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