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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905110-2-2015-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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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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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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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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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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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精神,自2015年起,外汇局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
二、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含)期间,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企业端或事务所端、银行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见附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企业注册地外汇局负责事后对企业报送的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内容进行抽查,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外汇局按相关程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该企业的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罚。
四、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前,应确认其已按规定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及是否被业务管控。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或被业务管控的,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五、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网址登陆资本项目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访问地址为: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_placeholder
为便于外商投资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解决往年存在的密码遗失和反复重置问题,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增加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机构代码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登陆密码为20150101Aa。企业端已经存在的具有存量权益登记功能的用户仍可继续使用。事务所端、银行端、外汇局端的用户保持不变。
六、外商投资企业以业务操作员身份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后,应依次点击“FDI存量权益”--“存量权益报告”--“FDI存量权益报告”--“F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年度并进行申报,其中FDI即为境内直接投资。
七、鉴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于2015年6月1日上线,2015年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若遇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92-589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