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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357583-4-2021-00287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11-1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征求《四川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征求《四川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数据采集的及时性,推动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四川省实际,外汇局四川省分局草拟了《四川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落地实施,特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7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2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5号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国际收支处;

2.电子邮件:bopsc_gsk@163.com;

3.传真:028-85214580。

 

附件:《四川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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