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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5574632-7-2022-0054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3-1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13日通告,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障各项业务正常开展,自2022年3月14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有关对外业务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项下业务

(一)名录登记新增、变更和注销业务

1.名录登记新增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2)简要流程

①企业网上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login.gjzwfw.gov.cn/)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向外汇局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并上传规定的业务资料。

②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在线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提示对于申请办理名录登记企业,可在数字外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企业管理员账号(ba)和初始密码。

2.名录登记变更和注销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①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对照申请事项,将申请报告及法规规定提交的业务资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jcxmglc@pbc.sz.gov.cn。

②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二)登记表业务

1.业务内容:超180天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登记(对于 A 类企业单笔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或 B、C 类企业);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登记;C类企业收/付汇业务登记。

2.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3.简要流程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对照申请事项,将申请报告及法规规定提交的业务资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jcxmglc@pbc.sz.gov.cn。

(2)外汇局审核并签发登记表:外汇局业务人员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行政许可及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为企业办理业务。经审核电子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予以办理,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企业发送加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扫描件,企业凭该扫描件的打印件到银行办理有关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企业办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业务,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确有需要通过外汇局办理的,采取以下方式: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将法规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邮箱地址是:jcxmglc@pbc.sz.gov.cn。

(2)外汇局审核:外汇局业务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四)企业报告

法规规定的企业报告业务

(1)报告业务内容:包括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业务报告、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报告、差额业务报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等。

(2)办理方式:网上报告

企业直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外汇局进行报告。

(五)办事指南查询与业务表格下载

有关上述业务的详细操作,请企业登陆深圳外汇局网站查看相关业务指南及下载业务表格。

提示

1.企业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afe.gov.cn),选择链接“深圳分局”;

2.在“业务指南”模块,选择查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办事指南》、《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操作指引》等。需要下载有关业务表格的,可选择“业务表格下载”。

(六)业务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深圳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处联系。

经常项目管理处咨询电话:0755-25859736。

(七)其他事项

1.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的,请在邮件主题标注“企业名称、申请办理业务事项”,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现场办理对外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本项目业务非现场办理和咨询

(一)外债登记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2.简要流程

企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法人注册后,线上申请外债登记并按照提示提交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引》(https://www.safe.gov.cn/shenzhen/2020/0205/648.html)。

(二)跨境担保、资本市场、个人资本项目等业务

1.办理方式:网上邮件办理

2.简要流程

(1)企业或个人按照深圳外汇局网站(http://www.safe.gov.cn/shenzhen/index.html)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事指南准备业务材料。

(2)企业或个人将申请材料发送至资本项目业务办理专用邮箱(szwhgljzbc@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

资本项目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22192853、13538116971。

市场主体也可添加深圳分局资本项目业务专用咨询微信号(zbxm1216)进行咨询。

三、国际收支业务

防控疫情期间涉及国际收支有关的业务,如遇问题可与深圳外汇局国际收支处联系。

国际收支处联系电话:0755-25590240-894、890。

四、外汇赋码业务

各市场主体申领或维护特殊机构代码业务时,通过非接触、线上方式将申请信息和有效证书扫描件发送银行,提交办理申请。

外汇综合处联系电话:0755-25841865。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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