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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45574632-7-2019-0166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10-30
  • 名       称:
    关于系统缺失海关进口报关信息相关处理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系统缺失海关进口报关信息相关处理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针对近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缺失海关进口报关单数据问题,经我局与深圳海关联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企业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向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申请重新传送缺失数据:

1.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电话(0755—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2.通过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微信SZ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企业在添加微信号时,注意在提交验证申请的备注中填写“外管系统报关数据缺失”

3.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电话(010—95198)转人工服务后,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二、异地企业可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中第3种方式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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