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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45574632-7-201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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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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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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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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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局在深圳前海进行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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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投融资便利化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该项试点,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允许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便利了前海企业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将有效降低前海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吸引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在前海创新发展,前海1万多家企业将直接受益。
目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登记,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五矿供应链(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4家前海企业办理了外债借款手续。
业务小贴士:
1.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
注册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非金融企业,可以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
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性质的公司,暂不参与试点。
按照区外一般外债管理规定对于特殊行业(如房地产)仍然存在限制性规定的,仍适用现行区外相关管理规定。
按区外现行外债规模管理政策更为优惠的,企业可选择适用区外现行政策,但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试点企业可以借用的外债额度是多少?
试点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即外债余额不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倍。
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中资非金融企业的全部负债(含正在申请登记的本次外债签约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的75%。
3.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试点企业到外汇局深圳分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本笔外债详细情况,如借款资金用途;截至申请日境外借款情况、外债额度计算结果等);
(二)债务人签约信息表;
(三)外债合同正本及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四)营业执照;
(五)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六)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
4.办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业务主要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企业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外债合同;
第二步: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向外汇局深圳分局申请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第三步: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加盖资本项目业务印章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及业务登记凭证,到银行办理外债账户开立、资金入账、资金使用、还本付息、账户关闭等业务;
第四步:企业该笔外债未偿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的,应在办妥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之日起1个月内,到外汇局深圳分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