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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2816347-8-2023-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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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管理信息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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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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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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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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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ODI)和外商投资企业(FDI)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数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ODI存量权益申报事项
01.申报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02.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由银行代申报;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委托银行代为申报。
03.申报流程。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2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数据:
第一步:登录。机构代码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用户代码为quanyidj,初始密码为20150101Aa,登录后需要修改初始密码,请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第二步:填报数据。登录后按照“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选择2022年—点击新建”流程填写相关数据。应按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报表相关科目填写。填报币种为美元。
提示
1.未及时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主体,将被外汇局业务管控,暂停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2.境外投资存量权益逾期未申报的,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FDI“多报合一”申报事项
01.申报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02.申报方式。企业自行申报。
03.申报流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2年度年报数据。填报币种为人民币。
04.修改或补报流程。2023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年报数据修改;2023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数据应向商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提示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咨询电话
外汇局山西省分局0351-4922490
大同市分局 0352-5031399
阳泉市分局 0353-2565110
晋中市分局 0354-3119103
长治市分局 0355-2085272
晋城市分局 0356-2061002
临汾市分局 0357-2680052
吕梁市分局 0358-821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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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分局 0349-203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