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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21-00217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1-08-18
  • 名       称:
    上海市分局进一步便利企业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 文       号:
上海市分局进一步便利企业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为进一步便利本市企业国际贸易收支活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前期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5月24日,上海市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上海汇发〔2021〕16号),进一步扩大试点银企范围、优化便利化措施。一是将退汇和离岸转手买卖纳入实施优化单证审核的业务范畴,允许在银行直接办理服务贸易项下特殊代垫或分摊业务,税务备案表可事后审核。二是放宽了异地企业、跨国公司成员企业的试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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