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9-00044
  • 分       类:
  • 来       源:
  • 发布日期:
    2019-03-04
  • 名       称: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327)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327)

问: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1.国内外汇贷款的业务类型包括外汇直接贷款、进口外汇贸易融资、出口外汇贸易融资。2.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均可直接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除此以外的国内外汇贷款资金,均须入国内外汇贷款专户。请问进口押汇是否放款和偿还都必须通过国内外汇贷款专户呢?

答:进口押汇的放款及偿还原则上应通过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办理。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