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240718-9-2018-00044
-
- 分 类:
-
- 来 源:
-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 名 称:
-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85)
-
- 文 号:
外汇管理政策与业务问答(185)
问:外汇局要求对于超过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表上的本次付汇金额必须填写含税金额,合同、发票上的金额也必须是含税金额,请问这一规定是否有文件依据?
答:由于是事前备案,因此,备案表的对外支付金额一般是税前合同约定的付汇金额。同时,如果涉及缴税实际是替外方代扣代缴税款,因此一般情况下备案表、合同、发票上的金额均为含税金额。如涉及外方净得,双方可以在合同上明确约定税后金额,但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计算税基时应按倒算的含税金额替代外方代扣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