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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6-00080
  • 分       类:
    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6-28
  • 名       称: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个人购汇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 文       号: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个人购汇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叫停个人投资购汇”,相关报道不实。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对于境内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政策无任何变化,仍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当年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目前,尚未对境内居民个人项下开放境外投资。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继续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切实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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