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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240718-9-2016-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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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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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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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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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个人购汇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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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个人购汇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叫停个人投资购汇”,相关报道不实。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对于境内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政策无任何变化,仍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购汇并汇出境外当年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目前,尚未对境内居民个人项下开放境外投资。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继续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切实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