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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80297-1-202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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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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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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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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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相关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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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陕汇管〔2021〕6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相关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支持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相关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谱写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相关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乐 029-88150730
李小梅 029-8815097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中欧班列“长安号”产业链相关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