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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80297-1-202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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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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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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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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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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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陕汇管〔2021〕4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中心支局、杨凌支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陕西省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实施以来,有效提升了试点企业跨境结算的便利化水平,对激发市场活力、增强陕西经济发展潜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满足涉外主体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越来越旺盛的需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关于完善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经便函〔2021〕2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陕汇管〔2020〕65号)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沈 冰 029-88150833
杨雪竹 029-8815070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2021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