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政府网站方面,随机抽取山东省、四川省、陕西省、湖南省、海南省、云南省、青海省、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等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政务新媒体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正常,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政务信息更新及时,互动功能完备有效,达到合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