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繁体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23-00209
  • 分       类:
    新闻报道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0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