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7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抽取重庆外汇管理部、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安徽、河南、云南、甘肃和青海12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重点检查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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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453-2017-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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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报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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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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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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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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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
通报
      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