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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13-00206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3-12-05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3]43号,以下简称《制度》),采用最新国际统计标准,全面修订1996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制度》自201491日起正式施行。

《制度》在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和申报频度等方面作了大幅改进,主要包括:一是申报主体涵盖境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和其他指定机构。二是申报内容从以往仅涵盖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扩展为全面涵盖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及流量,并涵盖其他相关国际收支交易。三是申报频度从目前的季度提高至月度。

《制度》的实施,不仅使我国在数据采集方面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最新统计要求,也兼顾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需求,为下一步涉外经济主体监管和风险监控奠定基础,有利于满足国内外日益增长的宏观经济分析决策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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