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繁体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09-00050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09-07-15
  • 名       称:
    积极改革和创新外汇管理政策,促进我国境外直接投资顺利、健康发展
  • 文       号:
积极改革和创新外汇管理政策,促进我国境外直接投资顺利、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我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投资便利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0981日起施行。
    《规定》在整合近年来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简化审核程序,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二是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产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三是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汇出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四是建立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明确并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五是完善与健全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机制。在《规定》起草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并在外汇局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已经充分吸纳。
    《规定》将使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有利于境内机构及时把握投资时机,提高境外直接投资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境外直接投资的统计监测,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0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