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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03-00041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03-08-19
  • 名       称:
    全国整规办领导到外汇局调研
  • 文       号:
全国整规办领导到外汇局调研

  815日上午,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一行,来到国家外汇管理局调研,了解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工作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张志刚副部长首先与郭树清局长进行了会谈,随后在李东荣副局长的陪同下,听取了外汇局对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汇报。近年来,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本着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种外汇违法行为,适时调整外汇管理政策,外汇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外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外汇局在监管外汇市场主体及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已经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一些基础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五年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构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外汇局有关人员重点演示了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外汇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等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管理系统。

  在听取了汇报和演示后,全国整规办的同志对外汇局高度重视整规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外汇局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已经展开,走在各部委的前列,并决定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定为全国整规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联系单位。

  最后,张志刚副部长介绍了全国整规办的主要工作和当前的任务,指出全国整规办鼓励各部门各地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尝试和实践,并对建立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起点要高。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和系统,既要借鉴国际经验,信用信息交流可与国际接轨,又要考虑中国国情,还要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二是加强法规建设,建立由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组成的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三是研究信用信息的使用条件和范围等。四是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人走到守法的路径上来。在实践中提炼信用信息标准化的指标,能够与社会其它部门的接口衔接,便于我国全社会范围内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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