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走出去”战略,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2年10月1日开始陆续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六个省市推开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从2003年3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开始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至此,全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共达到10个: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北京、天津、四川和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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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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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453-2003-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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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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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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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0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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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
- 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3月1日起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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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3月1日起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