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走出去”战略,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02年10月1日开始陆续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六个省市推开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从2003年3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开始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至此,全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共达到10个: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北京、天津、四川和黑龙江。
|
外汇新闻
-
- 索 引 号:
- 000014453-2003-00063
-
-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03-03-05
-
- 名 称:
- 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3月1日起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
- 文 号:
北京、天津、四川、黑龙江四地区3月1日起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