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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02-00046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02-09-29
  • 名       称:
    开办居民个人购汇业务的银行扩大到四家
  • 文       号:
开办居民个人购汇业务的银行扩大到四家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招商银行开办境内居民个人的售汇业务。这是继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之后,全国第四家获准开办个人购汇业务的银行,也是在“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个人购汇系统”)全国推广后首家获得批准的银行。

今年4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三家银行进行了个人购汇系统的试点,81日起,正式在全国推广。依托该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统一的银行经营个人售汇业务的准入条件,放开了个人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限制,为银行间的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凡是符合规定的技术和业务条件的中、外资银行均可向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核准或备案后,开办个人售汇业务。境内居民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任何一家经批准从事个人售汇业务的银行及网点办理个人购汇业务。

据悉,目前其他一些银行也正在积极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和审核银行的申请,进一步方便居民个人的购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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