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繁体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02-00039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02-09-16
  • 名       称:
    中国建设银行获准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
  • 文       号:
中国建设银行获准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建设银行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这是我国第二家获准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

  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但当时仅限于即期结售汇业务。为完善结售汇制度,促进外汇市场发展,199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国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试点。

  几年来,远期结售汇业务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当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进一步方便企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我国将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逐步推广远期结售汇业务,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此次批准中国建设银行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综合考虑了当前的市场条件、企业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所作出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还要求建设银行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要按照结售汇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境内机构外汇收入的来源或外汇支出的用途,严格按照实需原则办理远期结售汇。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0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