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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闻
  • 索  引  号:
    000014453-2002-00020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02-06-24
  • 名       称:
    全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 文       号:
全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于619日至20日,在深圳召开了全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在前不久结束的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基础上,总结了前一阶段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对下一阶段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总体思路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会议部署的近期准备出台的主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措施是:

  一、推进外汇账户管理制度改革,支持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加强外汇收支监测。允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资企业,经外汇局核准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对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实行统一的限额管理;账户限额按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并可进行调整;稳步推进外汇帐户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逐步实现实时监管。

  二、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方便企业经营,加强事后监管。在去年实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收汇子系统及差额备查等制度的基础上,放宽远期收汇备案的期限,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优秀企业的核销手续;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登记手续,建立进口付汇备查机制。

  三、推广个人购汇信息管理系统,方便个人正常用汇,改进个人购汇监管手段。目前个人购汇信息管理系统试点运行基本正常,有效地防止了个人重复购汇,近期将向全国推广。其主要举措是,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程序和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开办因私售汇业务,为个人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同时也鼓励银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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