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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500120-9-201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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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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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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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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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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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自行制定的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予以废止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宣布失效的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予以废止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汇管[2003]28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国际收支统计之星评选推荐办法>的通知》(青汇管[2010]49号)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宣布失效的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汇发[201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