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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511897-2-2024-007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5-1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启用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启用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印章管理,确保非行政许可业务平稳有序运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适用范围:1.按照经常项目管理政策和外汇局有关规定,出具的核查、风险提示、分类管理文书;2.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同时废止。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 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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