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决定自2023年9月28日后(不含当日),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对外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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