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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511897-2-2018-00099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8-04-03
  • 名       称:
    青岛市分局召开局务扩大会议督导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
  • 文       号:
青岛市分局召开局务扩大会议督导落实2018年重点工作
  3月30日上午,顾延善副行长主持召开局务扩大会议,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和跨境办部门负责人汇报了2018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三个方面确定的全年十一项重点工作,顾延善副行长要求外汇及跨境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同,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尽快取得实效。国际收支处负责督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季通报。十一项重点工作是:

   一、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共5项)

   (一)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1.推进“银贸通”出口信用融资模式试点,并力争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有效助推解决外贸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部门:经常项目处牵头,国际收支处配合;完成时间:上半年。)

   2.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结合青岛实际,重点针对服务贸易电子单证审核、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梳理研究其运作模式、发展特征、管理现状,在交易真实合规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实施配套的便利化管理模式。(责任部门:经常项目处牵头,国际收支处配合;完成时间:上半年。)

   3.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引导涉海企业用足用好跨境人民币政策。将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优势与青岛海洋经济特点结合起来,鼓励涉海企业在进出口贸易、跨境投资和融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责任部门:跨境办牵头,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配合;完成时间:全年。)

   (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1.筛选“一带一路”领域重点境外投资、境外工程承包等项目清单,与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跨境人民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系列座谈、推介活动,推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责任部门:跨境办牵头,国际收支处、资本项目处配合;完成时间:上半年。)

   2.加强与市商务局、发改委的沟通协作,对本市重大境外并购及投资项目做好服务和政策帮扶。(责任部门:资本项目处牵头,国际收支处、跨境办配合;完成时间:全年。)

   (三)做好上合峰会外汇服务保障。

    加大重点区域外币兑换机构的金融服务力度,统一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银行外币现钞调运统筹,保障会议期间购汇、结汇、现钞存取等业务办理,提供优质、高效的外汇服务。(责任部门:国际收支处牵头,经常项目处配合;完成时间:上半年。)

   (四)开展汇率避险及便利化政策宣传。

    编写外汇衍生品应用实务手册,举办汇率避险宣传活动。继续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走千户”和“进县域”推介活动,重点宣传推动大宗商品进口、大额出口、双向直接投资、资金池、全口径跨境融资、个人收益与经常转移项下等业务。(责任部门:国际收支处牵头,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跨境办配合;完成时间:上半年。)

   (五)推动外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新政落地。

本着便利企业的原则,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同时,针对“多报合一”后可能存在的企业数据缺失、影响后续业务问题,提前做好应急预案。(责任部门:资本项目处;完成时间:上半年。)

   二、强化风险防范,做好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方面(共4项)

   (六)打击虚假交易行为。

    1.开展贸易融资专项核查及检查。(责任部门:国际收支处牵头,经常项目处配合;完成时间:三季度前。)

    2.开展重点银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专项核查。(责任部门:经常项目处牵头,国际收支处配合;完成时间:上半年。)

    3.做好转口贸易专案收尾工作。(责任部门:国际收支处;完成时间:上半年。)

    (七)关注重点领域风险。

    加强对内保外贷、外债等领域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跟踪监测,建立重点主体数据库,定期评估风险,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监管,做好外汇与跨境人民币监管信息沟通,适时开展检查核查。(责任部门:资本项目处牵头,国际收支处、跨境办配合;完成时间:全年。)

    (八)发挥好自律机制作用。

    加强对自律机制的日常指导,督促其尽快完善组织架构,指导自律机制秘书处和各工作小组结合职责迅速开展工作。探索开展展业规范在银行内控制度和操作指引中的内化情况综合评估工作。持续跟踪内保外贷和转口贸易两项风险指引实施情况。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指导自律机制针对新出现的高风险业务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制定出台展业标准。(责任部门:国际收支处牵头,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跨境办配合;完成时间:全年。)

   (九)探索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机制建设。

    认真学习领会总局十大重点课题内涵,以总局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和起点,结合自身实践,围绕国内外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两位一体”框架下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工具箱、境外直接投资长臂监管、银行穿透式外汇监管、完善经常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做好国际经验梳理借鉴和政策落地实施研究。(责任部门: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完成时间:全年。)

    三、深化改革开放,争取各项政策试点落地实施(共2项)

    (十)争取总局支持,结合青岛实际需求,开展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相关试点工作。(责任部门:资本项目处;完成时间:三季度。)

    (十一)推动中俄货币互换项下卢布融资业务。摸排涉俄企业需求,尝试推动中俄货币互换项下卢布融资业务,争取山东首单业务在青岛落地。(责任部门:跨境办;完成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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