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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06561-7-2022-0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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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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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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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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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2年外汇业务政策释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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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2年外汇业务政策释疑(六)
问:名录登记指的就是普通的货物贸易项下名录登记吗?
答:是的。通常我们说的“名录”是指“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求的企业,凭《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名录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并按时发布名录。
对于不在名录的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