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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006561-7-2020-00197
  • 分       类:
    其他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28
  • 名       称:
    2020年外汇知识问答(十二)
  • 文       号:
2020年外汇知识问答(十二)

    问:对于代发工资类涉外收付款,银行可否对单笔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业务,将同一申报主体的涉外收付款按同一对手方国家/地区进行分类汇总申报?

    答:可以。关于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发生的代发工资类人民币收付款,当具有单笔金额小的特点时,对单笔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人民币涉外收付款,境内银行可以逐笔申报,也可以按日将同一申报主体的涉外收付款按同一对手方国家/地区进行分类汇总申报。交易对手名称可根据“国别名称+个人”字样填写,如交易对手为美国对私非居民,交易对手名称可填写“美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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