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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06561-7-2020-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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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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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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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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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0年外汇知识问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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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0年外汇知识问答(六)
问:境内居民机构在申报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除代发工资类的人民币收付款,是否也可以使用申报信息清单进行申报?
答:对于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性质单一、规律性支付类人民币收付款业务,居民机构可以通过纸质或电子“申报信息清单”(格式可灵活,但需包含办理间接申报所需的全部信息)的模式,提交经办银行办理间接申报,以代替逐张填写《涉外收入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