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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006561-7-2020-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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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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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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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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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20年外汇知识问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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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20年外汇知识问答(三)
问:如何区分退款和错汇款,各自应如何申报?
答:退款是指由于交易信息与合同不一致、交易被撤销、银行误操作等原因而导致的资金原路退回或以其他途径退回的情况。如果原资金汇出业务中,境内付款人已就汇出资金进行了间接申报且境外收款人已入账,或原资金汇入业务中境内收款人已经入账并进行了涉外收入申报,则应对该笔退款进行申报处理,在相应凭证的“退款”一栏打钩,交易性质应当与原汇出/汇入款项的交易性质相对应,交易附言应注明原汇出/汇入款项的申报号码并注明“退款”字样。如原资金汇入业务中境内收款人未入账,或原汇出业务中境外收款人未入账,则按照错汇款处理,境内收付款人无需就该笔资金的汇入和汇出进行涉外收付款申报,原来已经申报的汇出和汇入数据可进行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