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75626053-1-2024-00203
-
- 分 类: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
-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了新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已完成机构改革,因此分局于2021年制定的《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 不申报、不解付” 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甬外管〔2021〕11号)拟作相应修改。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已完成对《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初步修订,形成草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对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2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分局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信函寄送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2303室,邮编:315040;电子邮箱:nbgjsz@163.com;联系电话:0574-87058179、0574-87058175。
附件: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