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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5626053-1-2020-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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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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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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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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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政策问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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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政策问答(五)
问:请问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提交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相关材料)中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第十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相关材料中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也可以是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