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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918108-9-2020-00017
  • 分       类:
    其他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1-20
  • 名       称: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八十一)
  • 文       号:
外汇业务知识问答(一百八十一)

问:同名结汇待支付账户间的资金可否相互划转划转需要申报吗?

答:可以相互划转,划转时,划出行应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及时申报相关划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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