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境内高校向本校留学生发放的生活费(人民币),应该如何申报?
答:高校给留学生发放生活费,相当于留学生获得的二次收入,应申报在“424000-其他二次收入”项下。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