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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400108-X-2026-000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联社、南京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各在宁外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江苏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制定了《江苏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辖内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25-84790179。

 

附件:江苏省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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