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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支持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支持和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4号)规定,通过多级托管、结算代理等模式直接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中国债券市场包括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第四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使用人民币跨境收付,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 第五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等应按本规定相关要求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有关事项。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实行登记管理。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在取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备案通知书或其他同等效力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指定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凭上述文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登记。 第八条 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应凭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生成的业务登记凭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中国债券市场投资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债券市场资金专户)。 债券市场资金专户的收入范围是: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和相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出售债券所得价款,债券到期收回的本金,利息收入,符合规定的债券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入,境内办理结售汇相关资金划入,同名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相互划转,同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入,以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债券市场资金专户的支出范围是:支付债券交易价款和相关税费,投资本金、收益汇出境外,符合规定的债券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出,境内办理结售汇相关资金划出,同名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相互划转,同名QFII/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划出,以及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九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名称、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由相关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变更登记。 境外机构投资者退出中国债券市场并关闭相关资金账户的,应在关闭相关资金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条 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的QFII/RQFII境内专用账户内资金与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内资金可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并用于境内证券投资,后续交易及资金使用、汇兑等遵循划转后渠道的相关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同时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按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第十三条 境外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托管人、结算代理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第十四条 境外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托管人、结算代理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第十五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的,如需在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业务登记凭证办理。该专用外汇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项下的资金交割、损益处理、保证金管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统一通过债券市场资金专户办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应自行或通过托管人、结算代理人将金融机构名单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调整金融机构的,应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外汇衍生产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 (二)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在5个工作日内或下月初5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产品敞口进行调整。 (三)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可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四)首次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第十八条 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资金汇出汇入时,应对相应的资金收付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并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义务。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配合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履行上述责任,并向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九条 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相关规定,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信息数据。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等相关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数据。 第二十条 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按照对客户即期结售汇业务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的,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进行统计。 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每日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信息。 (二)作为对客户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 境外机构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若使用本机构内部交易系统以外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或设施,应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第二十一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有以下相关行为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资金结售汇、收付汇或资金汇出汇入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账户开立或关闭,或未按规定使用账户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 (五)未按规定报告信息和数据,或报告的信息和数据内容不全、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证明等。 (六)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有关结售汇统计报告的。 第二十二条 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主权财富基金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商业银行)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本规定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同时废止。 2022-11-18/liaoning/2022/1118/1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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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5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6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85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27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1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741亿元,负债增加332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139亿元。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12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35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156亿元,负债增加174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8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6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0亿美元,负债增加4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2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889亿美元,负债增加25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1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91亿SDR,负债增加3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21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6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63亿SDR,负债增加19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1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554 10129 贷方 2 65948 126945 借方 3 -61394 -116815 1.A 货物和服务 4 7609 13271 贷方 5 60671 117054 借方 6 -53063 -103782 1.A.a 货物 7 11465 20356 贷方 8 55230 105811 借方 9 -43764 -85455 1.A.b 服务 10 -3857 -7084 贷方 11 5442 11243 借方 12 -9298 -18327 1.A.b.1 加工服务 13 208 407 贷方 14 220 432 借方 15 -13 -2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1 116 贷方 17 164 304 借方 18 -103 -189 1.A.b.3 运输 19 -1577 -2883 贷方 20 1481 3007 借方 21 -3058 -5891 1.A.b.4 旅行 22 -2657 -5629 贷方 23 244 436 借方 24 -2902 -6066 1.A.b.5 建设 25 152 275 贷方 26 276 512 借方 27 -124 -23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84 -216 贷方 29 51 404 借方 30 -335 -620 1.A.b.7 金融服务 31 17 36 贷方 32 84 164 借方 33 -67 -1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0 -1038 贷方 35 221 438 借方 36 -801 -147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3 555 贷方 38 1010 2033 借方 39 -707 -147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7 1404 贷方 41 1640 3410 借方 42 -1053 -200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1 -64 贷方 44 24 47 借方 45 -65 -1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5 -47 贷方 47 26 53 借方 48 -71 -100 1.B 初次收入 49 -3273 -3730 贷方 50 4645 8474 借方 51 -7918 -12205 1.C 二次收入 52 219 589 贷方 53 632 1417 借方 54 -413 -8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554 -9776 2.1 资本账户 56 -6 -5 贷方 57 2 8 借方 58 -8 -1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549 -977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409 -689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409 -4416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741 -615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2 1740 2.2.2 储备资产 64 -1139 -2880 2.2.2.1 货币黄金 65 -201 -441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5 -6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7 82 2.2.2.4 外汇储备 68 -1049 -245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5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653 1468 贷方 2 9400 18312 借方 3 -8747 -16844 1.A 货物和服务 4 1084 1911 贷方 5 8649 16887 借方 6 -7565 -14976 1.A.a 货物 7 1633 2933 贷方 8 7873 15264 借方 9 -6240 -12332 1.A.b 服务 10 -550 -1021 贷方 11 776 1623 借方 12 -1325 -2644 1.A.b.1 加工服务 13 30 59 贷方 14 31 62 借方 15 -2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17 贷方 17 23 44 借方 18 -15 -27 1.A.b.3 运输 19 -225 -416 贷方 20 211 434 借方 21 -436 -850 1.A.b.4 旅行 22 -379 -814 贷方 23 35 63 借方 24 -414 -876 1.A.b.5 建设 25 22 40 贷方 26 39 74 借方 27 -18 -3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0 -30 贷方 29 7 59 借方 30 -47 -8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2 24 借方 33 -10 -1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3 -149 贷方 35 32 63 借方 36 -114 -21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3 80 贷方 38 144 293 借方 39 -101 -21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 203 贷方 41 234 493 借方 42 -150 -28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9 -1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7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10 -14 1.B 初次收入 49 -462 -528 贷方 50 661 1221 借方 51 -1123 -1749 1.C 二次收入 52 31 85 贷方 53 90 204 借方 54 -59 -11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53 -1416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52 -14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0 -99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41 -63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0 -88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9 254 2.2.2 储备资产 64 -163 -417 2.2.2.1 货币黄金 65 -29 -64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1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2 11 2.2.2.4 外汇储备 68 -150 -35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86 1094 贷方 2 7009 13662 借方 3 -6523 -12567 1.A 货物和服务 4 808 1426 贷方 5 6449 12599 借方 6 -5640 -11173 1.A.a 货物 7 1218 2188 贷方 8 5870 11388 借方 9 -4652 -9200 1.A.b 服务 10 -410 -762 贷方 11 578 1211 借方 12 -988 -1973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44 贷方 14 23 47 借方 15 -1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2 贷方 17 17 33 借方 18 -11 -20 1.A.b.3 运输 19 -168 -310 贷方 20 157 324 借方 21 -325 -634 1.A.b.4 旅行 22 -283 -607 贷方 23 26 47 借方 24 -309 -654 1.A.b.5 建设 25 16 30 贷方 26 29 55 借方 27 -13 -2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0 -23 贷方 29 5 44 借方 30 -35 -66 1.A.b.7 金融服务 31 2 4 贷方 32 9 18 借方 33 -7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 -112 贷方 35 24 47 借方 36 -85 -15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2 60 贷方 38 107 219 借方 39 -75 -15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2 152 贷方 41 174 367 借方 42 -112 -21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3 5 借方 45 -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 贷方 47 3 6 借方 48 -7 -11 1.B 初次收入 49 -345 -395 贷方 50 493 911 借方 51 -839 -1306 1.C 二次收入 52 23 63 贷方 53 67 153 借方 54 -44 -8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86 -1056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85 -10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64 -74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55 -47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1 -66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6 190 2.2.2 储备资产 64 -121 -311 2.2.2.1 货币黄金 65 -21 -47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9 2.2.2.4 外汇储备 68 -112 -26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08-29/liaoning/2023/0829/2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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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次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264亿美元,进口12332亿美元。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对外贸易持续提供新动能,同时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保持稳定,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逐步向常态水平回归。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旅行、运输为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814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主要是居民个人跨境旅行呈现恢复态势,旅行支出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运输逆差416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逐步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正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从境外资本流入情况看,上半年,来华直接投资保持资金净流入,其中吸收来华股权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更加积极,其中股票项下净流入同比明显增加,债券项下逐步恢复净流入;外债余额更加稳定。从我国对外投资情况看,对外直接投资有序发展,其中对外股权投资净流出559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同比有所放缓。 总体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将继续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3-08-29/liaoning/2023/0829/2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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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各市分支局,省内各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辽宁省贯彻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外汇管理政策的批复》(汇发〔2014〕323号)规定,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可实行比例自律管理。为更好贯彻落实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制定了《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政策操作细则》,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省各级外汇局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支持辖内有需求的外商投资企业用足用好该项外债政策,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切实促进企业投融资便利化。 二、省内各银行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本操作细则的规定为企业办理外债项下各项业务。 三、本操作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刘萍 024-23440306 许勇 024-23440305 附件: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政策 操作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 2014 年12月2日 附件1: 辽宁省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政策操作细则 2015-04-28/liaoning/2015/0428/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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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2月及全年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 当前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有什么突出特点和新变化?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全年总体均衡,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全年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为顺差,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2022年,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支顺差规模分别为1073亿和763亿美元。近期,在内外部因素共同推动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12月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为顺差,分别为70亿和231亿美元。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2022年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基本平衡。 第二,外汇市场预期总体平稳,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下,远期和期权市场反映人民币汇率预期的相关指标变动幅度可控,没有出现持续较强的单边走势,说明市场主体汇率预期保持总体稳定,市场主体结售汇和涉外收支行为理性有序。市场主体结汇意愿基本平稳,总体保持“逢高结汇”的理性交易模式。2022年结汇率(即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较2021年提升1个百分点。企业积极使用自有外汇对外支付,持汇意愿较为稳定。2022年11月末,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境内外汇存款余额6396亿美元,较2021年末下降562亿美元。 第三,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资金流入发挥了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2022年,我国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创历史新高,较2021年增长45%,体现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韧性。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较高规模,显著高于疫情前2019年水平;另据商务部统计,1-11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781亿美元,同比增长12%,说明我国经济发展前景以及巨大消费市场对外资吸引力仍然较强。 第四,近期境外投资者持续恢复对我国证券市场投资。据外汇局统计,2022年12月,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分别为73亿和84亿美元。从最新的市场数据看,近期外资参与境内证券市场保持活跃,2023年1月上半月净买入境内股票、债券合计约126亿美元。 2. 2022年,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保持总体稳定,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2022年,受主要经济体“高通胀”“紧货币”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剧烈震荡,全球股票和债券指数大幅下跌,美元指数创二十年新高,欧元、日元、英镑等主要国际货币相继创下近二三十年来新低。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经受住了考验,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稳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这主要得益于两大支撑因素,表现为两个“韧性增强”。 一方面,国内经济尤其是涉外经济发展韧性增强,国际收支稳健运行得到有力保障。首先,经常账户、直接投资等基础性国际收支顺差发挥了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主导作用。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07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最高值,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4%,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同时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体现了我国在产业链供应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也显示了稳外贸稳外资等政策举措效果。其次,外债结构总体优化,风险总体可控。近年来外债债务类型结构、币种结构以及期限结构都有所优化,存贷款等传统融资型外债调整幅度相对平稳。 另一方面,外汇市场韧性增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一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逐步增强,有助于及时释放外部压力,调节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更加明显。二是人民币在跨境使用中的占比不断提升,有助于降低跨境交易的货币错配风险。2022年,人民币收支在我国跨境收支中的占比接近50%,较2016年提升20多个百分点。三是市场主体主动管理汇率风险,更多开展套期保值操作,对汇率波动的适应性明显增强。2022年,企业外汇套保比例为24%,较2016年提升11个百分点。此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为跨境资金平稳流动、外汇市场理性交易提供良性健康的市场环境。 3. 请问您如何看待2023年我国外汇收支形势? 展望2023年,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但国内经济有望总体回升,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跨境资金流动将更加稳定。 国内经济基本面是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优化疫情防控、稳经济增长等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2023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主要国际组织等机构的最新预测数据显示,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我国可能成为唯一呈现经济增速回升的主要经济体。同时,我国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提高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也将继续为跨境资金流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此外,近期主要发达经济体通胀数据回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货币政策紧缩节奏可能有所放缓,相关溢出影响将边际减弱。 2023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主要影响渠道有望更趋平稳。一方面,经常账户将保持合理规模顺差,继续处于均衡区间。货物贸易项下,随着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现,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基础将更加坚实,同时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区域贸易合作的持续推进也有助于提升货物贸易产品竞争力、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及发展跨境贸易新业态,我国货物贸易有望保持较高规模顺差。服务贸易项下,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尤其是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将带动相关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另一方面,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有望更加稳定。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保持稳步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继续合理有序,直接投资将总体延续顺差格局。近年来我国外债结构优化,企业跨境融资波动性降低,未来仍会延续平稳走势。在我国经济增速企稳回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增强,以及人民币资产避险属性凸显等因素支撑下,外资将继续稳步投资我国证券市场。 2023-02-14/liaoning/2023/0214/1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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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59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66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4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23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9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115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015亿元。 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82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624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640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299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3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83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683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4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8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1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16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17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85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4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94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0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2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00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2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1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5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2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逆差124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3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3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1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754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2年四季度 2022年 1. 经常账户 1 7590 28210 贷方 2 69752 267169 借方 3 -62161 -238959 1.A 货物和服务 4 9624 39835 贷方 5 65309 251202 借方 6 -55685 -211367 1.A.a 货物 7 11668 46240 贷方 8 59288 226497 借方 9 -47620 -180257 1.A.b 服务 10 -2044 -6405 贷方 11 6021 24705 借方 12 -8065 -31110 1.A.b.1 加工服务 13 255 907 贷方 14 267 963 借方 15 -12 -5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1 267 贷方 17 164 559 借方 18 -92 -293 1.A.b.3 运输 19 -982 -1597 贷方 20 1996 9765 借方 21 -2978 -11362 1.A.b.4 旅行 22 -1979 -7234 贷方 23 176 646 借方 24 -2155 -7880 1.A.b.5 建设 25 168 451 贷方 26 286 959 借方 27 -117 -50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6 -952 贷方 29 106 304 借方 30 -242 -1256 1.A.b.7 金融服务 31 33 79 贷方 32 96 344 借方 33 -63 -26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20 -2096 贷方 35 207 891 借方 36 -727 -29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9 1184 贷方 38 917 3731 借方 39 -628 -254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94 2802 贷方 41 1758 6338 借方 42 -964 -353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5 -85 贷方 44 23 92 借方 45 -58 -17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130 贷方 47 26 113 借方 48 -27 -243 1.B 初次收入 49 -2231 -12992 贷方 50 3864 12874 借方 51 -6096 -25867 1.C 二次收入 52 198 1367 贷方 53 578 3093 借方 54 -381 -172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7590 -25538 2.1 资本账户 56 0 -21 贷方 57 3 14 借方 58 -3 -35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7590 -2551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576 -1867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57 1838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172 -1064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015 12481 2.2.2 储备资产 64 -3015 -6838 2.2.2.1 货币黄金 65 -249 -249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9 12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3 -16 2.2.2.4 外汇储备 68 -2653 -669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267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2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2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2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2年四季度 2022年 1. 经常账户 1 1068 4175 贷方 2 9815 39696 借方 3 -8747 -355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354 5913 贷方 5 9189 37329 借方 6 -7836 -31416 1.A.a 货物 7 1641 6856 贷方 8 8341 33646 借方 9 -6700 -26790 1.A.b 服务 10 -288 -943 贷方 11 848 3682 借方 12 -1136 -4625 1.A.b.1 加工服务 13 36 135 贷方 14 38 143 借方 15 -2 -8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40 贷方 17 23 83 借方 18 -13 -43 1.A.b.3 运输 19 -138 -228 贷方 20 281 1460 借方 21 -419 -1688 1.A.b.4 旅行 22 -279 -1076 贷方 23 25 96 借方 24 -304 -1172 1.A.b.5 建设 25 24 66 贷方 26 40 142 借方 27 -17 -7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 -142 贷方 29 15 45 借方 30 -34 -187 1.A.b.7 金融服务 31 5 12 贷方 32 14 51 借方 33 -9 -3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3 -312 贷方 35 29 133 借方 36 -102 -4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1 176 贷方 38 129 556 借方 39 -88 -38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12 418 贷方 41 248 943 借方 42 -136 -5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2 贷方 44 3 14 借方 45 -8 -2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19 贷方 47 4 17 借方 48 -4 -36 1.B 初次收入 49 -313 -1942 贷方 50 544 1904 借方 51 -857 -3847 1.C 二次收入 52 28 205 贷方 53 82 463 借方 54 -54 -25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068 -3771 2.1 资本账户 56 0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0 -5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068 -37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645 -276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63 323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47 -1580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84 1903 2.2.2 储备资产 64 -423 -1000 2.2.2.1 货币黄金 65 -35 -35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7 1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2 2.2.2.4 外汇储备 68 -372 -98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0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2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2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2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2年四季度 2022年 1. 经常账户 1 819 3134 贷方 2 7526 29700 借方 3 -6707 -26565 1.A 货物和服务 4 1039 4430 贷方 5 7047 27926 借方 6 -6008 -23496 1.A.a 货物 7 1259 5139 贷方 8 6397 25177 借方 9 -5138 -20038 1.A.b 服务 10 -220 -710 贷方 11 650 2749 借方 12 -870 -3459 1.A.b.1 加工服务 13 27 101 贷方 14 29 107 借方 15 -1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30 贷方 17 18 62 借方 18 -10 -32 1.A.b.3 运输 19 -106 -175 贷方 20 215 1088 借方 21 -321 -1263 1.A.b.4 旅行 22 -213 -804 贷方 23 19 72 借方 24 -233 -876 1.A.b.5 建设 25 18 50 贷方 26 31 107 借方 27 -13 -5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106 贷方 29 11 34 借方 30 -26 -140 1.A.b.7 金融服务 31 4 9 贷方 32 10 38 借方 33 -7 -2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6 -233 贷方 35 22 99 借方 36 -78 -33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1 132 贷方 38 99 415 借方 39 -68 -28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6 311 贷方 41 190 704 借方 42 -104 -39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9 贷方 44 2 10 借方 45 -6 -2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15 贷方 47 3 13 借方 48 -3 -27 1.B 初次收入 49 -241 -1448 贷方 50 417 1429 借方 51 -658 -2877 1.C 二次收入 52 21 153 贷方 53 62 345 借方 54 -41 -19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19 -2839 2.1 资本账户 56 0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0 -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19 -283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4 -208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24 21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42 -118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18 1398 2.2.2 储备资产 64 -325 -754 2.2.2.1 货币黄金 65 -27 -27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5 1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86 -74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29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2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2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2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02-14/liaoning/2023/0214/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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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65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78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50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6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24亿元,负债减少847亿元;储备资产减少2738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0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87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275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0076亿元,负债增加102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0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540亿美元,负债减少11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8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8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8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7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429亿美元,负债增加15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0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9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407亿SDR,负债减少8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82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5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39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25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070亿SDR,负债增加11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9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三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533 14618 贷方 2 69706 196630 借方 3 -65173 -182012 1.A 货物和服务 4 6872 20136 贷方 5 64225 181279 借方 6 -57354 -161143 1.A.a 货物 7 11658 32012 贷方 8 58708 164518 借方 9 -47050 -132506 1.A.b 服务 10 -4786 -11876 贷方 11 5517 16761 借方 12 -10303 -28637 1.A.b.1 加工服务 13 215 622 贷方 14 232 665 借方 15 -17 -4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4 210 贷方 17 201 506 借方 18 -107 -296 1.A.b.3 运输 19 -1569 -4460 贷方 20 1586 4592 借方 21 -3154 -9052 1.A.b.4 旅行 22 -3545 -9175 贷方 23 269 705 借方 24 -3813 -9880 1.A.b.5 建设 25 50 325 贷方 26 221 732 借方 27 -171 -40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69 -481 贷方 29 37 444 借方 30 -306 -925 1.A.b.7 金融服务 31 1 37 贷方 32 69 233 借方 33 -68 -19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6 -1663 贷方 35 167 605 借方 36 -793 -226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75 922 贷方 38 1010 3044 借方 39 -635 -212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02 2013 贷方 41 1679 5090 借方 42 -1078 -307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3 -116 贷方 44 23 71 借方 45 -76 -18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2 -109 贷方 47 22 75 借方 48 -84 -185 1.B 初次收入 49 -2507 -6275 贷方 50 4929 13383 借方 51 -7436 -19658 1.C 二次收入 52 168 757 贷方 53 551 1968 借方 54 -383 -12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533 -13290 2.1 资本账户 56 -10 -16 贷方 57 2 10 借方 58 -12 -26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522 -1327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261 -1313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4771 -9052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24 -1007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47 1023 2.2.2 储备资产 64 2738 -141 2.2.2.1 货币黄金 65 -350 -792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6 -8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7 89 2.2.2.4 外汇储备 68 3097 64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32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三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26 2089 贷方 2 9619 27928 借方 3 -8992 -25839 1.A 货物和服务 4 949 2859 贷方 5 8862 25750 借方 6 -7913 -22890 1.A.a 货物 7 1609 4542 贷方 8 8101 23365 借方 9 -6492 -18823 1.A.b 服务 10 -660 -1682 贷方 11 762 2385 借方 12 -1422 -4067 1.A.b.1 加工服务 13 30 88 贷方 14 32 94 借方 15 -2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3 30 贷方 17 28 72 借方 18 -15 -42 1.A.b.3 运输 19 -216 -633 贷方 20 219 653 借方 21 -435 -1286 1.A.b.4 旅行 22 -489 -1303 贷方 23 37 100 借方 24 -526 -1403 1.A.b.5 建设 25 7 46 贷方 26 30 104 借方 27 -24 -5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7 -67 贷方 29 5 64 借方 30 -42 -131 1.A.b.7 金融服务 31 0 5 贷方 32 10 33 借方 33 -9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6 -236 贷方 35 23 86 借方 36 -110 -32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2 131 贷方 38 139 433 借方 39 -88 -30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3 288 贷方 41 232 725 借方 42 -149 -43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 -16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11 -2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9 -15 贷方 47 3 11 借方 48 -12 -26 1.B 初次收入 49 -346 -878 贷方 50 680 1898 借方 51 -1026 -2777 1.C 二次收入 52 23 108 贷方 53 76 280 借方 54 -53 -17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26 -1894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25 -189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07 -1856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658 -127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40 -142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18 155 2.2.2 储备资产 64 382 -35 2.2.2.1 货币黄金 65 -48 -112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1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13 2.2.2.4 外汇储备 68 432 7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9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三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69 1559 贷方 2 7222 20882 借方 3 -6753 -19322 1.A 货物和服务 4 712 2137 贷方 5 6654 19253 借方 6 -5942 -17116 1.A.a 货物 7 1208 3395 贷方 8 6083 17470 借方 9 -4875 -14075 1.A.b 服务 10 -496 -1258 贷方 11 572 1783 借方 12 -1067 -3041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66 贷方 14 24 71 借方 15 -2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22 贷方 17 21 54 借方 18 -11 -31 1.A.b.3 运输 19 -163 -473 贷方 20 164 488 借方 21 -327 -962 1.A.b.4 旅行 22 -367 -974 贷方 23 28 75 借方 24 -395 -1049 1.A.b.5 建设 25 5 35 贷方 26 23 78 借方 27 -18 -4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8 -50 贷方 29 4 48 借方 30 -32 -98 1.A.b.7 金融服务 31 0 4 贷方 32 7 25 借方 33 -7 -2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5 -176 贷方 35 17 64 借方 36 -82 -24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9 98 贷方 38 105 324 借方 39 -66 -22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2 215 贷方 41 174 542 借方 42 -112 -32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2 贷方 44 2 8 借方 45 -8 -2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1 贷方 47 2 8 借方 48 -9 -19 1.B 初次收入 49 -260 -658 贷方 50 511 1419 借方 51 -771 -2078 1.C 二次收入 52 17 81 贷方 53 57 210 借方 54 -40 -12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69 -1415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3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68 -141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51 -138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94 -95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07 -1070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8 116 2.2.2 储备资产 64 282 -29 2.2.2.1 货币黄金 65 -36 -84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9 2.2.2.4 外汇储备 68 319 5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4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前三年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11-15/liaoning/2023/1115/2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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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089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6%,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较高水平顺差。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4542亿美元,为历史同期较高水平。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365亿美元,进口18823亿美元。今年以来,随着国内各项政策精准发力、落地落实,企业主动求新求进、应变克难,我国对外贸易平稳运行,进出口规模逐季扩大、整体趋势向好,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稳步恢复。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682亿美元。旅行、运输仍为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1303亿美元,主要是个人跨境旅行呈现恢复态势,旅行支出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但仍低于疫情前水平;运输逆差633亿美元,主要是国际运输市场供需结构逐步向疫情前回归。 总体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积极因素不断积累,继续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3-11-15/liaoning/2023/1115/2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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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817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4754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286亿美元、2379亿美元、995亿美元、703亿美元和366亿美元。2023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5918亿美元、3683亿美元和121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5%、34%和11%。(完) 2023-12-07/liaoning/2023/1207/2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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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工作会议暨辽宁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月9日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总结辽宁省分行2023年工作,分析经济金融形势,安排做好2024年工作。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作工作报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副局长王靖夫作外汇管理工作报告,各位行领导部署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分行党委委员史长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全辖人民银行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金融支持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征程上阔步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第一批主题教育,有力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慎终如始抓好巡视整改。金融支持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国有大行贷款增量、增速均创近七年同期新高。区域金融改革化险取得积极进展。金融服务和管理呈现新亮点。外汇管理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会议要求,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各层级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要坚定信心、牢记责任、锚定目标、狠抓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委第一议题,持续完善督办落实机制。高质量完成第二批主题教育,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肃组织工作纪律。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推动巡视整改。 二是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全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支持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大工程”建设。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规模。 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推进城商行和农信系统改革化险,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完善风险监测识别机制,发挥好银行网点风险预警前沿“哨点”作用。强化存款保险早期纠正。统筹推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持续优化地区金融生态。 四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与管理。持续提升研究质量水平,深入推进法治央行建设,扎实做好金融统计,进一步提升支付服务质效,深化金融科技应用管理,强化人民币流通管理,高质量做好国库、征信服务和反洗钱工作。 五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优化汇率风险管理与服务。进一步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依法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开展新闻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压紧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发生。严格预算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平安央行示范区”创建。强化审计整改。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按照总行部署有序推进机构改革。 2024-01-15/liaoning/2024/0115/2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