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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国家外汇局推出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后,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加快步伐,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政策叠加 营商环境更优化 启惠益通是福建省首家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企业,近日在福建平潭自贸区成功办理股权投资支付近1亿美元,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支持下,解决了企业因异地原因无法往返提供资料的难题。该企业表示,“充分感受到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进步,自身获得感和满意度都有显著提高。” 这只是福建省多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改革的一个缩影。2018年7月,经国家外汇局批准,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平潭片区、泉州金改区和漳州台商投资区等地施行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改革试点,率先在全国实现5项政策突破,切实便利台资企业跨境投融资。2019年,外汇局福建省分局重拳推出政策“升级包”,整合升级6项创新举措,深度覆盖自贸区内全部企业;扩大台资企业便利化试点范围至全省,升级2项试点政策,有效回应市场改革诉求。随着国家外汇局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推出,福建省多项政策叠加为市场主体带来更多福利,便利化政策的吸引力、影响力不断扩大,业务进入发展“快车道”,近三个月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业务金额已突破2亿美元。 除企业感受到便利外,银行同样受惠。厦门银行泉州分行表示,便利化政策弥补其在泉州网点较少的不足,为辖内更多台企提供特色服务,2019年成功办理资本项目便利化支付近5000万美元,为6家台资企业提供异地登记和外债注销登记服务。 资金结汇使用更便捷、境内股权投资更自由、外资外汇登记更灵活、外债开户选择更多元、外债注销登记更简便,这些政策“含金量”高,在简化外汇业务手续和流程、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跨境投融资灵活性等方面为市场主体提供多重红利,对福建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升级 金融治理更贴心 福耀集团作为占全球汽车玻璃市场份额四分之一的跨国企业,在外汇局福建省分局的积极引导下,已成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简化升级的众多受益者之一,可随时掌握和调度境内外28家成员企业本外币资金,2019年集团归集调拨资金超4亿美元,共节约成本100多万美元,最大程度实现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和结售汇成本的降低。该集团表示,这一政策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困,真正减轻企业负担。包括福耀集团在内,全辖共有118家境内外成员企业因该政策受惠。 外汇局福建省分局配套推出一系列优化金融服务举措,在流程上做“减法”,在服务中做“加法”,技术上做“乘法”。制定跨国业务操作指南和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操作指引,简化办事流程,让企业切身感受“快捷”体验;协调处理存量跨国公司新政执行前后账户不一致等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政策有效衔接,让企业感到满意和放心;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以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近500笔,平均业务办理时长不到1个工作日,办理时间较规定时间大幅缩减19个工作日。 因企施策 破解难题更有力 近年来,闽企在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号召参与国际分工合作时,易受境外投资国政策制约而影响资金正常汇付。外汇局福建省分局“量体裁衣”,拟定由境外企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NRA账户用以接收投资款及支付经营费用的解决方案,有效解决投资东道国汇路不畅问题,避免资金来回汇兑损失。 融资渠道少、风险大和成本高是民营小微企业面临的难题。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贯通跨境融资管道,发挥政策规模效应,纾解企业资金压力。一在“开源”,鼓励在闽银行协调协调海外机构对接企业供需,指导企业灵活使用外债等政策融入资金;适当引导在闽银行从境外获取低成本外汇资金,增加境内可贷外汇来源,让融资选择“多”起来。二在“疏用”,便利跨境融资资金使用,打通外贸企业出口贸易背景境内外汇贷款结汇环节,明确关联企业外债委托贷款法规适用事宜,让资金流转“活”起来。 针对企业与普通民众在外汇政策运用中的专业门槛,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回应市场主体需求,举办多场银企政策宣讲,以银行为桥梁搭建政策宣导有效通道;前往企业实地调研,主动送政策“上门”,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提供政策解答;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外汇局服务水平;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网站公示业务咨询热线,开通网站留言服务,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建议和答复。 “试点加速业务流程,最大程度节省企业准备材料时间,不仅加快业务办理效率,也有力提升银行形象。”台资银行彰银银行福州分行在完成台企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升级后首笔业务后表示。下一步,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外汇改革带来的政策红利。 2020-01-09/fujian/2020/0109/1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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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支局积极探索完善适应贸易新业态的外汇管理和服务机制,主动融入石狮服装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石狮市场采购贸易出口25.3亿美元,占石狮同期货物贸易出口46.7%,推动石狮货物贸易出口同比增长115%。 一、精专服务,主动融入采购试点工作。一是主动派员入驻石狮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提供名录登记绿色通道、外汇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外汇金融服务。二是推动辖内13家银行为参与主体量身定制贸易金融服务。如石狮农行为石狮汇立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市场采购贸易专项贷款。三是允许多主体收结汇、允许多币种收汇、允许外币结算,实施便利化贸易外汇管理措施。 二、精准施策,破解收汇率偏低难题。针对试点前期收汇率偏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调查,实地走访部分商户和外贸公司,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积极采取对策。及时向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较大但收汇率偏低的17家外贸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并促成地方政府将提高出口收汇率作为扶持市场采购发展的重要前提。 三、精心宣传,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启动外汇政策宣传和培训提升年活动,指导银行推动外汇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工作,并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8海丝海博会、诚信兴商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政策宣传;制作市场采购贸易外汇业务宣传片,大力宣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政策。 2020-01-15/fujian/2020/0115/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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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250、68402448、68402450 附件: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2019-03-19/fujian/2019/0319/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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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莆田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8年以来莆田市外汇监管工作情况,结合全省外汇管理专业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9年莆田市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将依法合规作为业务经营的基础和保证,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和业务条线的外汇业务管理职责,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内控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执行政策和经营外汇业务的水平,加强对外汇业务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四是及时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外汇服务环境。 2019-04-15/fujian/2019/0415/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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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漳浦县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漳浦县支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与工作人员交流互动,询问各种外汇业务问题。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非法网络炒汇危害性的认识,营造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舆论氛围,为维护外汇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2019-05-17/fujian/2019/0517/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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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偏远乡村居民对外汇政策的认知度,寿宁县支行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坑底乡芎坑村、浩溪村开展外汇知识宣传。一是定点宣传。在村委大楼前摆放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接受咨询和问答互动等形式,加深群众对银行卡境外提现、个人外汇申报等政策的了解。二是流动宣传。走进沿街商铺和农家讲解外汇知识,帮助群众防范非法网络炒汇骗局,提醒群众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提升个人风险防范意识。 2019-05-06/fujian/2019/0506/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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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是全国第二十二个校园安全教育,连城县多部门共同举办校园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连城县支行借此机会开展个人外汇知识宣传,通过精心布展、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普及个人外汇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合法用汇和防范外汇违规风险意识,得到师生好评。 2019-04-02/fujian/2019/0402/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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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中国银行泉州分行作为牵头行召开泉州市银行外汇展业自律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10家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行及泉州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部署2019年泉州市银行外汇展业自律机制的重点工作,研究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细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涉外经济活动的方案,为做好全年外汇金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03-22/fujian/2019/032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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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福建省分局日前发布《深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是福建省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实施4年来第3次更新发布。《实施细则》实现了简化外汇登记管理、提高投融资便利性等六项外汇业务的创新突破,以及更新完善区内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相关要求,为区内企业资本项下资金使用提供更大便利,进一步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 《实施细则》主要创新政策包括以下六项内容:一是允许在区内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二是放宽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区域限制。允许区内企业在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三是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投资限制。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四是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五是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六是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允许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由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并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 2019-07-15/fujian/2019/0715/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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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支局依托2019年“海洋杯”中国·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活动,开展“诚信兴商”及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金融宣传志愿者等约30人参加,宣传现场,气氛热烈、成效显著,受到比赛选手、游客及当地群众广泛欢迎。 此次宣传内容主要围绕福建自贸区外汇政策,倡导诚信经商理念,并大力向市民及游客宣讲合法用汇的知识和个人贸易外汇政策。骑行小分队沿环岛路一路宣传,引来市民、选手纷纷咨询、合影,成为赛道外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接受现场答疑20余人次,商家与市民纷纷表示本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有趣,强化了合法使用外汇意识。 2019-07-03/fujian/2019/0703/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