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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5年三季度滨海新区银行外汇形势分析座谈会,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外汇业务处负责人对三季度新区外汇及跨境人民币总体形势及重要特点进行了通报。辖区6家重点银行代表分别就跨境资金流动、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业务情况、跨境人民币及外汇存贷款变化、支持特色经济形态和行业发展、支持自贸区及京津冀协同发展、“8.11”汇率中间价调整的影响,“8.12”爆炸事件影响等情况作了内容详实的发言。副局长对会议成果予以肯定并结合当前外汇管理工作,对金融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商业银行要配合外汇局做好调研分析等各项工作,外汇局将充分利用银行考评机制为抓手对各银行进行激励;二是各银行的合规审核重点应顺应外汇管理工作重点的变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更加注重对企业购付汇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慎执行展业三原则。 2015-11-05/tianjin/2015/1105/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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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5年三季度滨海新区外汇形势分析会。滨海支局副局长出席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外汇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各科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对2015年前三季度、第三季度滨海新区外汇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讨。各科沟通了跨境收支和结售汇、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企业监测及自贸区外汇形势发展等情况,对8·11汇改、8·12天津港爆炸事件、购付汇监管等重要事件对辖区外汇形势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交流讨论。 下一步,外汇局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密切关注辖区外汇形势发展走向,及时跟踪重要政策及事件的影响情况,加强信息调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外汇分析水平。 2015-10-20/tianjin/2015/1020/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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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系统”)自2016年1月1日上线运行已近三个月。近期,我分局经常项目处针对金融机构使用个人系统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金融机构关于个人系统的使用情况和业务咨询,于3月9日在津举办了个人系统操作及政策培训班,来自金融机构的业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结合当前的外汇形势进行了政策解读,就个人系统上线的背景及整体框架进行了介绍,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针对个人系统使用功能、应急情况的处理、角色权限的设置及银行接口接入的要点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并对银行在个人系统使用中的业务咨询进行了现场解答。本次培训有效解决了银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和操作问题,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 2016-03-18/tianjin/2016/0318/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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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滨海新区金融机构外汇形势座谈会,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和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会。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历来高度重视外汇形势分析工作,面临天津自贸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诸多挑战和机遇,对新常态下外汇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组织金融机构外汇形势分析座谈会是深化外汇履职的有效载体,今后将坚持开展。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就做好当前外汇管理工作,对金融机构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广泛借鉴其他自贸区成功经验,积极向监管部门提出需求,推动自贸创新业务落地。二是进一步配合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工作,继续加大“首笔”业务、特殊业务等信息报送力度。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进一步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宣讲、政策创新等服务措施。 座谈会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通报了2014年及2015年1季度新区外汇收支形势,金融机构分别汇报了各自业务发展情况。双方围绕境内外资金成本、自贸区业务推进和金融租赁公司外汇管理创新等问题开展了讨论。 2015-06-01/tianjin/2015/060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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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支持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金融创新工作,2015年4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批准,易生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生支付)和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电子)成为我市首批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允许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易生支付和中汇电子可开展货物贸易、航空机票、酒店住宿项下的跨境业务。 试点业务的开展,既便利境内机构、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也增加了天津市支付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又是服务地方经济的一大举措,可谓三方共赢。下一步,天津市分局在做好试点业务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后续的相关服务工作。 2015-05-19/tianjin/2015/05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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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坚持主动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在指导某大型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完成全国首笔国内外汇贷款入池业务的基础上,及时对该笔业务开展了后续监测,全面核查业务开展情况,跟踪数据申报效果,确保创新业务合法合规。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动创新,积累管理经验,把控风险,适时开展该项政策的复制推广工作,以创新凸显天津市融资租赁业聚集效应和比较优势,发挥天津自贸区的创新引领作用。 2017-04-07/tianjin/2017/0407/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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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便利性和合规性,创新外汇管理与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上半年推出了面向企业主体的联机接口服务(以下简称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并在深圳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决定将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用范围扩大至全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用于实现企业自身业务系统与外汇局业务系统以后台接口方式直接对接,开展企业自身业务数据的查询、报送等实时业务办理工作,现已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联机接口服务,今后将根据需要逐步扩展服务领域。 二、企业通过企业联机接口服务使用外汇局业务系统与登录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使用外汇局业务系统的业务管理要求和规则完全一致。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应加强对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科技人员和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辖内企业联机接口服务的宣传培训、接入审核、跟踪调查及退出管理等工作。 四、各分局组织开展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工作,应根据辖内企业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结合企业需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五、为确保扩大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用范围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局应按以下要求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一)企业申请使用企业联机接口服务应坚持自愿和实需原则。申请接入的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并遵循外汇局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联机接口技术规范。 (二)企业向所在地分局申请接入,并签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使用承诺书》(见附件)。集团企业经内部授权,可以由主办企业向其所在地分局申请单点接入,成员企业以自身名义通过联机接口办理自身业务。 (三)申请接入的企业应根据《企业联机接口服务指南》、《企业联机接口技术方案》、《企业联机接口报文规范》做好自身系统改造、联调测试、接入申请、运行管理等工作。上述文档资料可通过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互联网端(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各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使用承诺书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联机接口服务使用承诺书 2015-06-05/tianjin/2015/0605/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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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固化检查经验、提高检查效率,加快建设金融机构检查的电子化系统,搭建有效的金融机构数据分析与利用平台,全面提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处派出检查人员参加总局组织开展的银行非现场检查系统建设工作会议。 2016-01-21/tianjin/2016/0121/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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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天津市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召开。天津市自律机制工作组13家成员银行分管行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刘通午副局长,外汇综合处和跨境办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宣布天津市自律机制成立,天津市自律机制工作组13家成员银行现场签署了《天津市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公约》和《天津市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公约》,其余50家银行在场下完成公约签署工作,辖内所有从事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均纳入了自律机制。天津市自律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工作机制》。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等4家银行代表进行了发言,表示将自觉遵守公约,加强自律管理,认真落实公约相关自律文件要求,共同推动天津市自律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刘通午副局长对天津市自律机制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指出天津市自律机制成立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加强银行自律管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增强行业信息交流,丰富银行业务实践,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家银行要在天津市自律机制下,认真履行成员义务,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合规审慎开展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 2016-09-21/tianjin/2016/0921/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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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日,总局综合司下发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新增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汇综便函〔2015〕301号),继2014年 3月天津市5家企业获得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资格后,我市又有9家企业获批试点资格。已获批的14家跨国公司试点资格企业中,主办企业注册在自贸区内共有4家。 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框架下,试点企业可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在规定的额度内,实现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资本金、外债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实行意愿结汇。有利于试点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统筹资金使用、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高效配置资源。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我分局对新获得试点资格的9家企业专门召开了培训会,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政策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企业在开户银行的选取和备案手续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就企业电子管理系统验收、备案材料等问题进行解答。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分局对参会企业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企业认真学习文件,学好用好试点政策。二是派专人负责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工作。三是加强与外汇局相关业务人员沟通交流。四是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争取尽快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2015-07-02/tianjin/2015/070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