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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请问7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如何? 答:7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具体来看:一是境内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2017年7月,银行结售汇逆差155亿美元,环比下降26%,其中,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63亿美元,下降53%。7月,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26亿美元,连续第4个月保持顺差。综合上述银行即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外汇供求因素,7月份境内外汇供求平衡状况好于前两个月。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规模保持稳定。7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20亿美元,与5、6月规模基本持平。其中,人民币和外币涉外收付款逆差分别为138亿和82亿美元。另外,从7日公布的7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看,已连续6个月上升,达到30807亿美元,较6月末增加239亿美元。 境内主体涉外收支行为更加平稳有序。第一,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保持稳定,购汇意愿继续下降。7月,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下降1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3%,较6月回落4个百分点。第二,企业使用外币融资的积极性稳步提高。7月份,我国登记外债余额继续稳步上升;企业用于偿还境内外汇贷款的购汇规模处于近几年较低水平,环比下降46%。第三,个人购汇有所回落。今年以来,随着市场预期进一步趋稳,个人用汇更加合理有序,7月个人购汇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35%和27%。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更趋明显,市场预期更加稳定,推动我国外汇形势明显好转。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将保持总体稳定,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国内市场扩大开放的效果有望逐步显现,境内主体对外资产负债调整也将趋于平稳。 2017-08-18/beijing/2017/0818/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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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9月,银行结汇1023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0亿美元),售汇10218亿元人民币(等值155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9亿元人民币(等值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43亿元人民币,售汇95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1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94亿元人民币,售汇6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9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3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82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9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22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51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28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751亿元人民币。 2017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81369亿元人民币(等值11974亿美元),累计售汇89098亿元人民币(等值131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728亿元人民币(等值112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732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71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39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04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7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33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65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71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538亿元人民币。 2017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951 亿元人民币(等值273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66亿元人民币(等值275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5亿元人民币(等值17亿美元)。 2017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6759 亿元人民币(等值21597 亿美元),对外付款154378 亿元人民币(等值22712 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619 亿元人民币(等值1115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10-20/beijing/2017/1020/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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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87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468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89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长802亿元人民币。 201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32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86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92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412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6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0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6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6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63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31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2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56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5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4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61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67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5年二季度 2015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687 9,326 贷方 2 40,296 77,944 借方 3 -35,608 -68,619 1.A 货物和服务 4 5,335 9,866 贷方 5 35,823 68,891 借方 6 -30,488 -59,025 1.A.a 货物 7 8,422 15,719 贷方 8 32,304 61,988 借方 9 -23,881 -46,269 1.A.b 服务 10 -3,087 -5,853 贷方 11 3,520 6,903 借方 12 -6,607 -12,756 1.A.b.1 加工服务 13 290 595 贷方 14 293 600 借方 15 -3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4 66 贷方 17 63 104 借方 18 -19 -38 1.A.b.3 运输 19 -725 -1,348 贷方 20 616 1,214 借方 21 -1,341 -2,562 1.A.b.4 旅行 22 -2,767 -5,530 贷方 23 936 1,727 借方 24 -3,703 -7,257 1.A.b.5 建设 25 77 190 贷方 26 236 503 借方 27 -159 -31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6 -87 贷方 29 62 124 借方 30 -108 -211 1.A.b.7 金融服务 31 -27 -27 贷方 32 33 63 借方 33 -60 -9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61 -606 贷方 35 9 38 借方 36 -370 -64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82 362 贷方 38 367 698 借方 39 -185 -33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7 613 贷方 41 879 1,779 借方 42 -591 -1,16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2 -26 贷方 44 11 23 借方 45 -23 -5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0 -56 贷方 47 14 29 借方 48 -44 -86 1.B 初次收入 49 -462 -356 贷方 50 3,904 7,901 借方 51 -4,367 -8,257 1.C 二次收入 52 -186 -185 贷方 53 568 1,152 借方 54 -754 -1,33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4,687 -5,786 2.1 资本账户 56 7 18 贷方 57 7 22 借方 58 -1 -4 2.2 金融账户 59 -4,694 -5,80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3,892 -9,927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161 5,259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805 -3,25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966 8,510 2.2.2 储备资产 64 -802 4,12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3 -2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5 59 2.2.2.4 外汇储备 68 -794 4,089 3. 净误差与遗漏 69 / -3,53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5年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一季度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二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2015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5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5年二季度 2015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766 1,522 贷方 2 6,584 12,718 借方 3 -5,818 -11,196 1.A 货物和服务 4 872 1,610 贷方 5 5,853 11,241 借方 6 -4,981 -9,631 1.A.a 货物 7 1,376 2,565 贷方 8 5,278 10,114 借方 9 -3,902 -7,549 1.A.b 服务 10 -504 -955 贷方 11 575 1,126 借方 12 -1,080 -2,081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97 贷方 14 48 9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1 贷方 17 10 17 借方 18 -3 -6 1.A.b.3 运输 19 -118 -220 贷方 20 101 198 借方 21 -219 -418 1.A.b.4 旅行 22 -452 -902 贷方 23 153 282 借方 24 -605 -1,184 1.A.b.5 建设 25 13 31 贷方 26 39 82 借方 27 -26 -5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 -14 贷方 29 10 20 借方 30 -18 -34 1.A.b.7 金融服务 31 -4 -4 贷方 32 5 10 借方 33 -10 -1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9 -99 贷方 35 1 6 借方 36 -60 -10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 59 贷方 38 60 114 借方 39 -30 -5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7 100 贷方 41 144 290 借方 42 -97 -19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4 贷方 44 2 4 借方 45 -4 -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9 贷方 47 2 5 借方 48 -7 -14 1.B 初次收入 49 -76 -58 贷方 50 638 1,289 借方 51 -713 -1,347 1.C 二次收入 52 -30 -30 贷方 53 93 188 借方 54 -123 -21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766 -945 2.1 资本账户 56 1 3 贷方 57 1 4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 59 -767 -94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636 -1,61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53 85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5 -53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648 1,388 2.2.2 储备资产 64 -131 67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10 2.2.2.4 外汇储备 68 -130 666 3. 净误差与遗漏 69 / -57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5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5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5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5-08-11/beijing/2015/08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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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5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2808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1687亿美元,债券类投资1121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美国、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1111亿美元、585亿美元、167亿美元、127亿美元和125亿美元。(完) 2016-06-01/beijing/2016/060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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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87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87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613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255亿元人民币。 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4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8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183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3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5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9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3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4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6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2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9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57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2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666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45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0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2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5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132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879 6,448 贷方 2 40,961 76,779 借方 3 -37,082 -70,331 1.A 货物和服务 4 4,294 7,316 贷方 5 36,639 68,664 借方 6 -32,345 -61,348 1.A.a 货物 7 8,167 14,953 贷方 8 32,301 60,088 借方 9 -24,135 -45,136 1.A.b 服务 10 -3,873 -7,637 贷方 11 4,337 8,575 借方 12 -8,210 -16,212 1.A.b.1 加工服务 13 297 581 贷方 14 299 586 借方 15 -2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3 121 贷方 17 80 174 借方 18 -27 -53 1.A.b.3 运输 19 -681 -1,191 贷方 20 499 1,023 借方 21 -1,181 -2,214 1.A.b.4 旅行 22 -3,438 -7,052 贷方 23 1,807 3,432 借方 24 -5,244 -10,484 1.A.b.5 建设 25 44 97 贷方 26 183 384 借方 27 -139 -28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2 -253 贷方 29 71 125 借方 30 -163 -378 1.A.b.7 金融服务 31 19 32 贷方 32 49 98 借方 33 -30 -6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22 -742 贷方 35 12 26 借方 36 -434 -76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6 435 贷方 38 408 815 借方 39 -202 -38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95 445 贷方 41 901 1,854 借方 42 -706 -1,40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5 -45 贷方 44 10 21 借方 45 -34 -6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9 -65 贷方 47 19 38 借方 48 -48 -103 1.B 初次收入 49 -396 -663 贷方 50 3,774 7,050 借方 51 -4,170 -7,713 1.C 二次收入 52 -19 -205 贷方 53 548 1,065 借方 54 -567 -1,2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3,879 -3,889 2.1 资本账户 56 -2 -9 贷方 57 3 14 借方 58 -5 -24 2.2 金融账户 59 -3,877 -3,8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6,132 -14,18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014 -3,07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185 -7,93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170 4,856 2.2.2 储备资产 64 2,255 10,30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3 -380 2.2.2.4 外汇储备 68 2,242 10,68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2,55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6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一季度正式数与二季度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6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594 987 贷方 2 6,271 11,757 借方 3 -5,677 -10,770 1.A 货物和服务 4 657 1,120 贷方 5 5,609 10,515 借方 6 -4,952 -9,394 1.A.a 货物 7 1,250 2,290 贷方 8 4,945 9,201 借方 9 -3,695 -6,912 1.A.b 服务 10 -593 -1,169 贷方 11 664 1,313 借方 12 -1,257 -2,483 1.A.b.1 加工服务 13 46 89 贷方 14 46 90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19 贷方 17 12 27 借方 18 -4 -8 1.A.b.3 运输 19 -104 -182 贷方 20 76 157 借方 21 -181 -339 1.A.b.4 旅行 22 -526 -1,080 贷方 23 277 526 借方 24 -803 -1,605 1.A.b.5 建设 25 7 15 贷方 26 28 59 借方 27 -21 -4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 -39 贷方 29 11 19 借方 30 -25 -58 1.A.b.7 金融服务 31 3 5 贷方 32 8 15 借方 33 -5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5 -114 贷方 35 2 4 借方 36 -66 -11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2 67 贷方 38 62 125 借方 39 -31 -5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0 68 贷方 41 138 284 借方 42 -108 -21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2 3 借方 45 -5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0 贷方 47 3 6 借方 48 -7 -16 1.B 初次收入 49 -61 -102 贷方 50 578 1,080 借方 51 -638 -1,181 1.C 二次收入 52 -3 -31 贷方 53 84 163 借方 54 -87 -19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594 -595 2.1 资本账户 56 -0.3 -1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1 -4 2.2 金融账户 59 -594 -59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939 -2,172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08 -47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641 -1,21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2 744 2.2.2 储备资产 64 345 1,57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58 2.2.2.4 外汇储备 68 343 1,63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39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6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二季度 2016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21 704 贷方 2 4,450 8,396 借方 3 -4,029 -7,691 1.A 货物和服务 4 466 799 贷方 5 3,980 7,508 借方 6 -3,514 -6,709 1.A.a 货物 7 887 1,635 贷方 8 3,509 6,570 借方 9 -2,622 -4,935 1.A.b 服务 10 -421 -835 贷方 11 471 938 借方 12 -892 -1,773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64 贷方 14 33 64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13 贷方 17 9 19 借方 18 -3 -6 1.A.b.3 运输 19 -74 -130 贷方 20 54 112 借方 21 -128 -242 1.A.b.4 旅行 22 -373 -772 贷方 23 196 375 借方 24 -570 -1,147 1.A.b.5 建设 25 5 11 贷方 26 20 42 借方 27 -15 -3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0 -28 贷方 29 8 14 借方 30 -18 -41 1.A.b.7 金融服务 31 2 4 贷方 32 5 11 借方 33 -3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6 -81 贷方 35 1 3 借方 36 -47 -8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2 48 贷方 38 44 89 借方 39 -22 -4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1 49 贷方 41 98 203 借方 42 -77 -15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5 贷方 44 1 2 借方 45 -4 -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7 贷方 47 2 4 借方 48 -5 -11 1.B 初次收入 49 -43 -72 贷方 50 410 771 借方 51 -453 -843 1.C 二次收入 52 -2 -23 贷方 53 60 116 借方 54 -62 -13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21 -423 2.1 资本账户 56 -0.2 -1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1 -3 2.2 金融账户 59 -421 -42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666 -1,55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19 -33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55 -86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6 532 2.2.2 储备资产 64 245 1,13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42 2.2.2.4 外汇储备 68 244 1,17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28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2016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6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6-08-05/beijing/2016/0805/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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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683亿元,支出10989亿元,顺差169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214亿元,支出8245亿元,顺差296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69亿元,支出2744亿元,逆差127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25亿美元,支出1668亿美元,顺差25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2亿美元,支出1252亿美元,顺差451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23亿美元,支出417亿美元,逆差19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6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693 257 12,683 1,925 -10,989 -1,668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69 451 11,214 1,702 -8,245 -1,252 2.服务贸易差额 -1,275 -194 贷方 1,469 223 借方 -2,744 -417 2.1加工服务差额 106 16 贷方 106 16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31 5 借方 -12 -2 2.3运输差额 -226 -34 贷方 177 27 借方 -403 -61 2.4旅行差额 -1,171 -178 贷方 582 88 借方 -1,754 -266 2.5建设差额 20 3 贷方 58 9 借方 -38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25 4 借方 -53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24 4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9 -21 贷方 4 1 借方 -143 -2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2 11 贷方 142 22 借方 -70 -1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9 10 贷方 309 47 借方 -240 -3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4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 -1 贷方 6 1 借方 -10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6年6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07-28/beijing/2016/0728/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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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617亿元,支出13217亿元,顺差140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998亿元,支出9859亿元,顺差3139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619亿元,支出3359亿元,逆差174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38亿美元,支出1933亿美元,顺差20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01亿美元,支出1442亿美元,顺差45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37亿美元,支出491亿美元,逆差25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6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400 205 14,617 2,138 -13,217 -1,93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39 459 12,998 1,901 -9,859 -1,442 2.服务贸易差额 -1,740 -254 贷方 1,619 237 借方 -3,359 -491 2.1加工服务差额 115 17 贷方 115 17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35 5 借方 -9 -1 2.3运输差额 -246 -36 贷方 223 33 借方 -469 -69 2.4旅行差额 -1,582 -231 贷方 652 95 借方 -2,235 -327 2.5建设差额 19 3 贷方 70 10 借方 -52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20 3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9 1 贷方 19 3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8 -19 贷方 4 1 借方 -132 -1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2 5 贷方 133 19 借方 -101 -1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8 10 贷方 335 49 借方 -268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9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6年11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12-29/beijing/2016/1229/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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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就当前我国金融和外汇市场运行情况接受了《金融时报》记者的采访。 《金融时报》记者:如何看待当前我国金融和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潘功胜:第一,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宏观经济基本面良好。4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继续处于扩张区间。宏观政策操作空间较大,政策工具丰富。今年以来,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增强政策前瞻性、灵活性,保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了社会信用较快增长,货币金融条件松紧适度,金融部门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4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8.5%,比上年同期高0.2个百分点。 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健运行,为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保持合理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基本面支撑。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外资本流入增多,外汇储备稳中有升,外汇市场预期总体稳定。 第二,我们将按照既定方针,坚定不移扩大金融开放,保持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决落实已部署的金融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切实维护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境内外投资者创造更加便利友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近年来,我们在应对外汇市场波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政策工具,根据形势变化将采取必要的逆周期调节措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打击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的良性秩序。 我们完全有基础、有信心、有能力,保持中国外汇市场稳定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019-05-20/beijing/2019/0520/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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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4月,银行结汇10182亿元人民币(等值1516亿美元),售汇10919亿元人民币(等值162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737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27亿元人民币,售汇102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4亿元人民币,售汇66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0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6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0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63亿元人民币。截至4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8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15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2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89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9625亿元人民币(等值5879亿美元),累计售汇40969亿元人民币(等值608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4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0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7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5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5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4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5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284亿元人民币。 2019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712亿元人民币(等值2936亿美元),对外付款20242亿元人民币(等值30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0亿元人民币(等值79亿美元)。 2019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9099亿元人民币(等值11736亿美元),对外付款75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127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46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起新增公布分地区的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5-21/beijing/2019/0521/1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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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8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4980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2700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279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1542亿美元、1320亿美元、429亿美元、370亿美元和159亿美元。(完) 2019-06-03/beijing/2019/0603/1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