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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减少办事主体的“脚底成本”、“时间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拟于五月二十日起试行资本项目业务电子化取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办理完毕资本项目业务后,以官方短信的形式告知市场主体业务办理情况,包括业务编号、随机码或核准件号。 二、本次电子化取件的适用范围为跨境信贷业务、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管理三大类中的22小项(详见附件)。 三、银行应凭借市场主体提供的业务编号、随机码或核准件号,按ASOne系统中的业务详情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四、银行为选择电子化取件的市场主体办理业务时,应自行打印ASOne系统银行端的界面信息作为留档材料,打印件与纸质盖章的业务凭证具有同样效力。 五、选择电子化取件的市场主体,仍可来外汇局柜台领取纸质盖章的业务凭证。 六、电子化取件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755-22192853 特此通知 附件:电子化取件适用范围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5月13日 2019-05-14/shenzhen/2019/0514/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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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9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同志,请她向大家介绍2019年外汇收支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王春英总经济师介绍情况。 2019-04-18 10:03:40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19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9年一季度,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有所放缓。我国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9年一季度,银行结汇2.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362亿美元),售汇3.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45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07亿元人民币(等值91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800亿美元),对外付款5.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25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676亿元人民币(等值542亿美元)。 2019-04-18 10:04:41 王春英: 2019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逆差明显收窄,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顺差。一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增长0.5%,售汇下降2%,结售汇逆差91亿美元,同比收窄50%,月均值较2018年下半年收窄74%;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4%,支出下降1%,涉外收付款顺差54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107亿美元,2018年下半年总体为逆差。其中,一季度涉外外汇收付款顺差334亿美元,同比增长1.1倍。 第二,外汇供求保持了基本平衡。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月度外汇收支有所波动,但总体保持平衡。从银行代客涉外外汇收付款数据看,1月顺差257亿美元,2月顺差44亿美元,3月顺差33亿美元。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1月顺差121亿美元,2月逆差150亿美元,3月逆差61亿美元。如果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和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延续自主平衡格局。 2019-04-18 10:07:01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稳中略降,企业境内外汇贷款小幅增加。一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5%,较上一季度下降2个百分点。同时,企业外汇融资意愿有所上升。截至2019年3月末,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小幅增加24亿美元。 第四,结汇率保持稳定,当前市场主体持汇意愿总体平稳。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1%,与上季度基本持平。企业、个人等主体外汇存款小幅上升。截至2019年3月末,银行境内各项外汇存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50亿美元,同比少增141亿美元。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持续顺差,市场预期更加稳定。一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345亿美元,上季度为顺差17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78亿美元,说明当前人民币汇率预期更趋稳定。分月来看,1至3月份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分别为66亿、96亿和183亿美元。 第六,外汇储备余额稳中有升。截至2019年3月末,外汇储备余额30988亿美元,较2018年末上升260亿美元。 以上就是2019年一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9-04-18 10:08:08 主持人 寿小丽: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2019-04-18 10:09:4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记者: 今年以来,美联储加息放缓,我国金融业持续对外开放,这样的背景下对我们的外汇市场运行带来什么新特点?展望一下未来一段时间市场运行会是怎样的? 2019-04-18 10:11:12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从今年总的情况来看,开年以来的外汇市场运行呈现了更加平稳的状态,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都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从几个数据来看,第一,人民币汇率在全球主要货币中表现相对突出,一季度美元指数上升1.2%,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上升0.7%,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升值1.9%。人民币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一揽子货币上涨1.9%。第二个数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从刚才通报的结售汇、涉外收付款、外汇储备数据来看,都有比较明显的表现。第三,人民币汇率预期平稳,市场情绪稳定,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状况也有进一步改善,一季度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明显增加。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和结汇都有所上升。另外,个人结售汇保持稳定,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22%。从这些主要数据来看,今年以来中国的外汇市场运行更加平稳。 2019-04-18 10:11:53 王春英: 关于怎么看下一步外汇收支形势的发展变化,主要有几个分析和判断:当前内外部环境总体有利于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我们看几个主要影响因素:第一,国内经济基本面总体良好。从这一段时间集中发布的数据来看,宏观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些都有助于国民经济持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今年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4%,3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回升到50.5%,超出了市场预期,说明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已经发挥了比较大的积极作用,这些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总的来看,中国正处在也会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所以我们的经济有足够的韧性和巨大潜力,经济增长长期向好态势不会改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6%到6.5%的经济增长目标还是有信心实现的,这些都是保持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内部基础。 2019-04-18 10:16:58 王春英: 第二,全方位对外开放为跨境资金流动或者跨境投资均衡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政策基础。前一段时间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同时,金融市场开放稳步推进,二季度以后国内债市和股市纳入国际主流指数的实际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此外,随着我们自身实力的提高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市场主体境外投资的合理需求持续存在,也会得到有效满足。所以,无论资金流入角度还是流出角度,全方位对外开放是为跨境投资均衡发展提供一个很好的政策基础,我们的开放是双向的。 第三,中美经贸磋商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稳定市场情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持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降低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2019-04-18 10:21:53 王春英: 此外,3月份美联储议息会议释放出2019年不加息的信号,并计划在9月末停止缩表,这将对美元汇率和利率走势产生一定影响,这些影响会对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更多有利条件。 当然,外部影响因素中还是有一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我们会持续关注。比如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国际贸易发展和市场信心,国际政治方面也存在不稳定因素,部分新兴经济体波动风险仍然存在,等等。所以,积极因素我们会看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我们也会高度关注。但我们看问题是看主流,综合来看,在国内经济和政策等稳定因素主导下,预期未来中国跨境资金流动会保持平稳运行、基本平衡的发展格局。谢谢。 2019-04-18 10:28:55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 请问2019年外汇局在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方面有哪些政策取向和具体措施? 2019-04-18 10:34:47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你的问题实际上也是我们跟市场和媒体交流中多次被问到的问题。大家都很关心,今年这样的开局之下,外汇局会有什么样的改革动作或者政策取向。从总的原则上讲,我们坚持两点基本考虑:首先我们将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这是第一个原则。第二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以及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体来看,我梳理一下我们准备要做的事情: 2019-04-18 10:36:35 王春英: 第一,继续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首先,进一步支持贸易方式创新,优化外汇管理政策。提升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汇兑的便利性,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中国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其次,在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中,改革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简化准入管理,扩大投资范围,也就是改革QFII和RQFII制度。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放渠道整合。同时,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有序推进“熊猫债”市场发展。另外,全面落实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内容,大幅简化手续。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2019-04-18 10:37:43 王春英: 第二,不断发展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我们会支持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参与外汇市场,丰富外汇市场主体类型,只有更多的主体类型参与进来,外汇市场供求才会表现出多样化。我们支持外汇衍生产品创新,推出更多类型的期权产品,支持有创新能力的银行创新,通过这些创新的推出会给市场主体保值增值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方法和手段。我们会优化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汇率风险管理。在开放过程中,通过和境外投资者的交流,获取他们在汇率保值方面的需求。 2019-04-18 10:42:40 王春英: 第三,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丰富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工具箱,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的方式逆周期调节跨境资金流动。微观监管方面,继续保持微观监管政策跨周期的稳定性、一致性、可预期性,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保障实体经济真实、合法、合规的需求。 总结一下,外汇管理会继续平衡好推改革与防风险的关系,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谢谢。 2019-04-18 10:43:59 第一财经记者: 近期关注到外资通过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流入中国的现象比较明显,请您介绍外汇局统计到的相关资金规模情况。大家很关心这些资金是否有一个时点退出,如何防范这样的资金进出对于外汇管理的风险? 2019-04-18 10:45:43 王春英: 非常感谢你的问题。在当前证券市场逐步开放的过程中,我国国际收支和外汇市场运行总体保持稳定。从外汇局的统计来看,2018年境外机构净买入境内债券966亿美元,比2017年增长68%;净买入境内上市股票425亿美元,增长85%。今年一季度,境外机构净买入债券和上市股票的金额分别是95亿美元和194亿美元。数据表明,随着证券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深化,国内市场对外资保持了比较强的吸引力,我国证券投资项下资金流入比较稳定。在这期间,国际收支保持了基本平衡,外汇市场运行比较平稳。 未来一段时间,境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仍会主要表现为境外资本有序净流入。目前,在中国的债券和股票市场中,外资持有比重仍然比较低,在两个市场的占比都只有2%到3%左右,这个水平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一些主要的新兴市场国家。所以,未来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还会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而且,从国内市场纳入国际主流指数的安排看,这个过程是一个渐进、稳定的过程,它的相关影响也是平稳的。比如说,股票纳入MSCI指数,纳入因子从2.5%、5%、10%、15%到20%,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当然,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也会使得整体的跨境资本流动保持均衡发展。 2019-04-18 10:47:23 王春英: 大家也关心在相关资金流入或流出的情况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定性会如何?我们认为,从中国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来看,还是有能力吸纳证券市场开放带来的影响。第一,从1994年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以来,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国内外汇市场已具备基本完备的产品体系和国际市场主流的交易清算机制,外汇市场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第二,近些年,为了配合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我们积极推进了适应实体经济和市场需求的交易机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整体来讲,我们的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有坚实的基础,外汇市场不断创新发展,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交易产品不断丰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更好的能力吸纳金融市场开放的影响。第三,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有助于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丰富多元化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渠道,将进一步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可以更加有效地吸纳证券市场开放所带来的影响。 2019-04-18 10:56:15 王春英: 关于你提到的证券市场开放中的稳定性问题,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首先,经济基本面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也是我们吸引境外投资的一个根本支撑。我国经济基本面持续良好,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有助于金融市场持续稳健运行。第二,通过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会更好地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以及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作用。第三,继续深化外汇市场改革,完善境外投资者外汇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配套机制,提前释放汇率避险需求,这些都有助于稳定市场供求。第四,我们还会在这个过程中密切监测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积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谢谢。 2019-04-18 11:06:33 中国日报记者: 近期外汇局发布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2019-04-18 11:13:14 王春英: 谢谢你的问题。外汇局近期发布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规定》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深化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主要内容有六大方面: 第一,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这会大大减少交易主体办理业务的成本,给市场主体带来更大便利性。 第二,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2019-04-18 11:14:41 王春英: 第三,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没有限制。 第四,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同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所以在这方面也是大大的简化。 第五,取消手工报表。相关信息使用电子化手段,通过银行端直接采集,很大程度上便利了跨国公司运营。 2019-04-18 11:16:41 王春英: 第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方式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总的来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中国更快捷更便利地开展业务。谢谢。 2019-04-18 11:18:58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提到国际收支的情况,去年我国国际收支中经常账户顺差收窄,你对今年的趋势是如何判断的?刚才也讲到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你觉得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的进一步推进,我国资本项下的顺差会不会大幅度增加? 2019-04-18 11:20:19 王春英: 感谢你的提问。2018年我国曾经在一季度出现了经常账户逆差,但二、三、四季度均恢复为顺差,而且全年整体呈现顺差。这个情况引起大家广泛关注,我们也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当前,我国经常账户处于基本平衡的合理区间。这是一个基本判断,不会轻易发生较大改变。经常账户收支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经济结构的外在表现,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也不是短期内就会发生变化的,总体是一个比较缓和的演变过程。目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内经济结构更趋合理,经常账户也会在中长期保持均衡的发展格局。 2019年一季度初步估计,经常账户将呈现一定规模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同比扩大,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未来,从货物贸易看,在成熟、完备的制造业基础支持下,在持续推动的转型升级中,我国相关产品将维持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从服务贸易看,随着国内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进、教育水平不断提升,上述“软实力”的提升会使国内居民的跨境消费更加理性和平稳,有利于经常账户平衡发展。 2019-04-18 11:21:37 王春英: 在经常账户更趋平衡的情形下,我国资本项下也会呈现相对均衡的发展态势,国际收支将总体保持基本平衡。首先,境外资本流入规模将继续提升。从2018年国际收支情况看,境外各类资本净流入4838亿美元,较2017年增长9%。其中,来自于直接投资性质的资本净流入增长23%,占比为42%;来自证券投资的资本净流入增长29%,占比33%。未来,直接投资方面,随着开放领域的逐步拓展,国内市场重要性的不断提升,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仍有比较大的潜力吸引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方面,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中境外投资者比较偏低,债市、股市市场中外资占比只有2%-3%的水平。在进一步扩大开放和便利化政策下,未来我国将成为全球投资者多元化配置资产的重要目的地。另外,我们观察到,我国债券市场吸收的来华投资主要是境外央行等机构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的资金流入。因此,未来境外资本流入仍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2019-04-18 11:27:16 王春英: 其次,我国对外投资也会稳步增长。2018年,我国各类对外投资净增加3532亿美元,比2017年多增6%。其中,直接投资、对外贷款等性质的对外投资增加比较多。未来,境内主体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以及贷款等项下的投资需求依然存在,总体仍会保持平稳增长,有利于资本项下的跨境资本流动均衡发展。 总的来看,预计2019年,我国国际收支将延续经常账户基本平衡、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的发展格局。谢谢。 2019-04-18 11:29:13 主持人 寿小丽: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王司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 2019-04-18 11:30:19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9-04-23/shenzhen/2019/0423/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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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 2019年5月25日 2019-05-30/shenzhen/2019/0530/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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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654亿美元,对外负债13295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641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01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378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583亿美元,债券资产150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57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4%、13%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190亿美元,美元资产8070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394亿美元,分别占10%、69%和21%。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882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772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342亿美元,债券负债201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42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15%和30%。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209亿美元,美元负债5243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843亿美元,分别占比32%、39%和29%。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55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740亿美元,占比58%。(完) 2019-07-11/shenzhen/2019/071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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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19亿元,支出13886亿元,顺差183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363亿元,支出11017亿元,顺差334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57亿元,支出2869亿元,逆差151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94亿美元,支出2026亿美元,顺差2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96亿美元,支出1608亿美元,顺差48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8亿美元,支出419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34 268 15,719 2,294 -13,886 -2,02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46 488 14,363 2,096 -11,017 -1,608 2.服务贸易差额 -1,512 -221 贷方 1,357 198 借方 -2,869 -419 2.1加工服务差额 91 13 贷方 93 14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77 11 贷方 95 14 借方 -17 -3 2.3运输差额 -337 -49 贷方 262 38 借方 -598 -87 2.4旅行差额 -1,246 -182 贷方 207 30 借方 -1,454 -212 2.5建设差额 52 8 贷方 86 13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8 3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9 3 借方 -16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5 -24 贷方 35 5 借方 -201 -2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167 24 借方 -145 -2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59 9 贷方 362 53 借方 -303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6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0 贷方 8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7-16/shenzhen/2019/0716/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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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6月,银行结汇9795亿元人民币(等值1423亿美元),售汇11123亿元人民币(等值161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328亿元人民币(等值19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959亿元人民币,售汇1027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31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836亿元人民币,售汇85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10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38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669亿元人民币。截至6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55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543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88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19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60256亿元人民币(等值8883亿美元),累计售汇62504亿元人民币(等值921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248亿元人民币(等值33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616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785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68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09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65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73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46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5265亿元人民币。 2019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250亿元人民币(等值2797亿美元),对外付款19874亿元人民币(等值288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24亿元人民币(等值91亿美元)。 2019年1-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17950亿元人民币(等值17394亿美元),对外付款115842亿元人民币(等值1708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108亿元人民币(等值31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7-19/shenzhen/2019/0719/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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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691亿元,支出13073亿元,顺差2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378亿元,支出10406亿元,顺差397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13亿元,支出2667亿元,逆差13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80亿美元,支出1900亿美元,顺差38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89亿美元,支出1512亿美元,顺差57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1亿美元,支出387亿美元,逆差19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618 380 15,691 2280 -13,073 -190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972 577 14,378 2089 -10,406 -1512 2.服务贸易差额 -1,354 -197 贷方 1,313 191 借方 -2,667 -387 2.1加工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87 13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7 5 贷方 65 9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330 -48 贷方 239 35 借方 -570 -83 2.4旅行差额 -1,163 -169 贷方 185 27 借方 -1,348 -196 2.5建设差额 46 7 贷方 80 12 借方 -33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33 5 借方 -59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1 3 借方 -16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5 -20 贷方 35 5 借方 -17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215 31 借方 -152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81 12 贷方 340 49 借方 -260 -3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6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8-02/shenzhen/2019/0802/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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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们迎来了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这40年,华夏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幸福,“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世界的认同,中国开放的步伐也愈发坚定。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回首开放这40年,外汇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伴随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在金融管理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79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拉开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1984年5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挂牌成立。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成立最早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三十五年里,深圳分行始终紧跟特区发展形势,锐意进取、创新思变、不断超越,书写了工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从无到有的历史,见证了外汇管理事业在创新发展中取得的一个又一个历史性成就。 三十五年的锐意创新、三十五年的砥砺前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国际业务紧紧围绕外汇管理政策防范业务风险,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与时俱进,弘扬特区精神,砥砺奋进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路,书写了一部可歌可泣的改革发展史。 1984—1993 筑梦起航,以开路人的姿态一往无前 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成立。同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颁发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工行深圳市分行在外汇业务领域内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 1985年,工行深圳市分行开始办理信用证业务、汇款业务、托收业务和旅行支票业务,告别了单一业务模式。 1991年,开办了中国台湾与大陆间私人汇款,为促进海峡两岸人民的交往扎牢纽带。 1993年,推出深化外汇业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全行办外汇”的管理机制,打下了国际业务发展的良好基础。 这十年是国际业务从无到有的十年,是工行外汇人筑梦前行的十年。工行深圳市分行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实现国际业务由“小中行”向全行办外汇模式转变;工行深圳市分行秉承专业人才是核心竞争力的人才理念,组织员工赴港培训,提升外汇人员专业素养,筑牢业务发展的基础;工行深圳市分行敢于创新,提出了“集中管理,全行经营,‘双币结合’,共同发展”的工作方针。 1994—2003 为梦扬帆,以改革者的勇气开疆拓土 1994年,工行深圳市分行决定彻底由按币种改为按业务种类划分业务,为工行深圳市分行外汇业务的发展确定了体制基础。 1995年,工行深圳市分行开通速汇业务,大幅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为客户提供了便利。 1997年,工行深圳市分行押汇中心开始运作。 1998年,工行深圳市分行着手编写《外汇业务操作手册》,是分行外汇业务操作的标准化建设的开端。 1999年,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批准,工行深圳市分行为客户开立了第一个欧元账户。 2001年,电话银行外汇买卖、网上银行个人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业务开通,外汇逐步走向多元化。 2003年,工行深圳市分行率先推出了国际业务产品经理制度,以高素质的外汇人才专门为国际业务产品和技术提供强大支撑。 这十年是快速发展的十年,是硕果累累的十年,也是工行外汇人在国际业务上笃定信心的十年。工行深圳市分行壮大了外汇专业人才队伍,开启外汇业务操作标准化建设;工行深圳市分行让风险控制、质量效益、市场营销、客户至上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在每个工行外汇人心中萌芽、根植;工行深圳市分行自我革新,积极主动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商业化银行转轨,推动外汇业务合规、多样化,全面加快创新发展。 2004—2013 迎难而上,以变革者胆识守正出新 2009年—2010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退,工行深圳市分行化危为机、苦练内功,在不断的自我革新中建立一套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体系。 2010年后,工行深圳市分行积极响应区域经济政策,加快自身经营转型步伐,“走出去”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3年,工商银行前海分行成立,成为第一家进驻前海的国有商业银行,创新搭建“跨境业务平台”、“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总部企业服务平台”、“产品创新平台”等四大平台,引领跨境金融服务。 这十年是极不平凡的十年,是内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风险跌宕起伏的十年。工行深圳市分行把握市场动向,抓住发展机遇,增强“走出去”服务能力;工行深圳市分行主动拥抱改变,在抵御风险、应对不确定中,创新理念机制,完善管理体制;工行深圳市分行以更加开阔的视野,积极拓展异地业务,服务全球经济,“走出去”的步伐迈的更加坚实。 2014—今 面向未来,以追梦者的执着整装待发 2015年,工行深圳市分行业务处理中心配合总行实现了直联对接,业务处理的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2016年,完成了首笔跨境清算货币兑换业务验证,全行跨境资金清算能力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发展迈向新台阶。 2018年,工行深圳市分行积极配合外汇管理局的工作,参与了自律机制展业规范文件制定。 刚刚过去的五年,是金融科技和银行业务加快融合的五年。工行深圳市分行把握信息科技时代技术红利,借助科技的力量,进一步增强服务效率和能力;工行深圳市分行加快线上化转型创新,加速国际业务电子化系统建设,推进国际业务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工行深圳市分行的业务创新的步伐走的更加坚实稳健,风险防控更加扎实有力。 新时代续写新传奇,站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工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将继续以激扬奋斗的精神姿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奋楫争先,不断进取,向质量要效益,以改革强动力。不忘服务实体经济初心,牢记风险防控使命,为我国外汇改革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王馨艳 柳文力 王婧雨) 2019-04-15/shenzhen/2019/0415/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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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250、68402448、68402450 附件: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2019-04-16/shenzhen/2019/0416/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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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9月,银行结汇11502亿元人民币(等值1625亿美元),售汇11745亿元人民币(等值165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43亿元人民币(等值3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241亿元人民币,售汇106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61亿元人民币,售汇10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5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4亿元人民币。截至9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9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90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464亿元人民币。 2019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948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829亿美元),累计售汇98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431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292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8731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99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6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5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162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7203亿元人民币。 2019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521亿元人民币(等值3040亿美元),对外付款21682亿元人民币(等值306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61亿元人民币(等值23亿美元)。 2019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032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1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231亿元人民币(等值262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97亿元人民币。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10-25/shenzhen/2019/1025/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