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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016年6月印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内容见附件1、2),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新增“居民持有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股权”、“债券通”、 “QDLP”、“QDIE”等业务类型。该调整涉及B01表、B06表、H02表。 二、在部分报表中增加指标以满足新增数据需求。一是在Z01表增加“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编码”)指标。二是在A01-1表中补充采集SPV或壳机构的名称、代码以及所属部门信息。三是在D02表中增加“债务人名称”、“签约金额”、“资金用途”、“原始放款天数”、“到期日”五项指标。 三、修改E01表表式,扩充货物及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参照《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细化“交易代码”。 四、进一步细分投资者(被投资者)所属部门和行业。在A01、A02表“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行业”中增加“不动产”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选项。将各表投资者(被投资者)所属部门类别由五类拓展为九类。 五、调整部分指标名称。一是修改A表中关于“全体股东”的表述。二是统一B表、H表中与投资工具类型相关指标的名称。三是将部分报表中“发行主体与本机构的关系”修改为“发行主体与本机构/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关系”。四是调整I表中申报主体不易理解的个别指标。 六、变更各表“填报机构”相关表述。将 “填报机构”、“机构(单位)”、“填报单位”调整为“申报主体”,将“机构代码”调整为“申报主体代码”。 七、其他调整。一是调整D04、D08、H02表表名,使其与报表统计内容一致。二是调整附录中现钞提取对应MCC码的归类。三是不再列示《境外上市非金融企业参考名录》,采用随时更新并将对应企业纳入申报的方式进行。四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19年4月报告期数据,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5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文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指定报送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010-68402234,010-68402357;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21 2018-12-14/anhui/2018/1214/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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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与服务,了解辖区涉外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六安市中心支局于9月19日下午组织召开全市涉外银企座谈会。六安市中心支局全体人员,六安市商务局代表、10家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18家进出口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及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就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的影响及企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展开座谈,现场气氛热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018-10-08/anhui/2018/1008/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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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安徽省分局组织召开银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座谈会。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与会银行踊跃发言,就相关重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我分局认真进行政策解析,回应银行难点问题。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有助于银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资本项目外汇政策,有助于外汇局摸清银行和市场主体的关注热点和政策需求,对我分局进一步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12-19/anhui/2018/1219/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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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外贸企业跟踪帮扶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徽省外汇局跟踪帮扶工作方案》,并于近期对合肥市2家重点外贸企业开展跟踪帮扶工作,实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涉外业务发展存在的障碍,协调解决问题,为我省外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8-12-26/anhui/2018/1226/12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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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9-01-21/anhui/2019/0121/1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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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保险外汇业务工作会议,8家具有办理保险外汇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保险机构外汇业务章节,对部分工作进行了讲解提示。针对保险外汇业务发展现状,各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主要包括修订完善保险外汇业务内控制度、提升岗位人员能力和素质、遵循市场规则、积极拓展市场、严格执行外汇局保险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规定等。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保险外汇业务的理解,增强了保险外汇业务的合规意识。 2020-11-03/anhui/2020/1103/1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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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外汇营商环境,池州市中心支局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提升中韩国际产业园外汇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服务,制定中韩国际产业园外汇便利化工作指南,建立“外贸企业帮扶专员”制度,“一企一策”帮助企业熟悉使用“跨境快贷”、知识产权抵押贷等金融产品。二是强化协调,与产业园主管部门、市商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帮助解决园区13项政务服务、投融资、外汇结算等问题。三是强化宣讲,多次开展外汇便利化业务宣讲辅导活动,覆盖22家园区企业和意向入驻企业。 下一步,池州市中心支局将持续关注产业园发展,主动对接,提供政策帮扶,多方联合打造优质的中韩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助力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2-24/anhui/2021/0224/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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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1-01-29/anhui/2021/0129/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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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蚌埠市政府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督促辖内银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蚌埠市中心支局联合自律机制工作组成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广大办事群众和涉外企业发出温馨提示,倡导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电子邮箱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同时,提醒前往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安康码后有序前往业务窗口,切实做到服务保障不断线,全力满足涉汇主体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 2021-02-09/anhui/2021/0209/1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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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外汇业务和政策的分享交流,努力提升外汇局和人民银行系统之间的交流,形成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3月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组织开展“聚智汇”外汇政策分享会第一讲活动,分管局领导、省分局各处室负责同志、青年同志和人民银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会议。 分享会从经常项目职责及业务概况、管理框架及近年政策调整、面临挑战及应对、未来工作思路等方面介绍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并在现场开展了热烈的探讨和交流。局领导充分肯定了分享会的意义和效果,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殷切希望。 本次活动是外汇局安徽省分局首次利用政策分享会方式搭建业务学习平台,为促进与人民银行互动交流、推动青年干部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聚智汇”外汇政策分享会将持续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履职热情,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021-03-03/anhui/2021/0303/1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