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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拟进一步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afesz_current@sina.com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2楼经常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0年4月21日 2020-04-21/shenzhen/2020/042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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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简称央行贸金平台)项目一期首次对外发布并在深圳正式上线试运行。 央行贸金平台运行一年多来,已成功实现供应链应收账款多级融资、跨境融资、国际贸易账款监管、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等多项业务上链运行,央行再贴现快速通道项目也将于11月中旬上链,业务场景不断丰富,上链银行、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10月末,在深圳市参与推广应用的银行29家网点485家,发生业务的企业1898家,实现业务上链3万余笔,业务发生笔数5千余笔,业务量约合750亿元人民币。此外,还有10多家银行已在办理接入平台的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表示,央行贸金平台是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以共建、共管、共治模式打造的一个集开放贸易金融生态、可穿透式监管的、有公信力的金融基础设施。围绕“信息可穿透”“信任可传递”“信用可共享”三大目标,央行贸金平台实现了“包容性对接”“可控性共享”“对等性互联”三大能力,具有贸易数据交叉验证、数据不可篡改、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特点。 分析人士指出,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贸易金融,可有效促进市场信任机制的形成,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记者了解到,央行贸金平台正是依托区块链技术的这一特点,记录了贸易融资业务的核心单据、关键流程,将贸易各环节“可信”的联接到一起,使得贸易双方以及任何一个中间参与者都能快速获取真实信息,并借助智能合约这一工具推进交易快速执行,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总成本。同时,作为监管科技的实践运用,监管部门可通过央行贸金平台对贸易金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进行穿透式监管。由于底层资产高度透明,监管重点也从金融机构的合规层面逐步上升到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层面,从而防范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累积和爆发,在促进金融创新的同时维护金融稳定,规范市场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表示,央行贸金平台定位于为贸易金融提供公共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具有中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可为金融机构提供贸易背景真实性保障,降低数据获取门槛。作为区块链技术应用领域的官方平台,得到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普遍认同。 目前,平台正在加快生态建设和全国推广,已在甘肃落地并与北京和内蒙古商谈技术方案;同时,也积极与中国香港贸易联动平台、新加坡国家贸易平台等境外同类平台洽谈对接事宜。未来,平台还将连接更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同类平台,形成一个广泛连接的全球贸易融资的高速公路、一个开放共享的贸易金融生态。 2019-11-14/shenzhen/2019/111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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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探索开展网络金融行为监管,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2019年1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在前海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建设深圳网络金融行为监管实验室。 据记者了解,加强网络金融行为监管,探索开展对非法金融广告、网络金融违法活动的监测、分析和处置,旨在管住前端、堵住隐患,净化网络营商环境,使金融消费者在网络世界享受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免受欺诈和财产损失。深圳网络金融行为监管实验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实验室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前海管理局落实金融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实验室依托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前海鹰眼系统,着力构建兼具监测、甄别、预警、分析、移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非法金融广告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综合处理平台,着力促进深圳网络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实验室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前海管理局共同建设运营维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定期向前海管理局提供非法金融广告和网络金融风险的特征、监测指标、相关案例、管理规定等内容。前海管理局将对前述信息进行数据化并建立监测模型,掌握相关主体的经营异常情况及违法违规线索,定期向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送案件线索和监测分析报告。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非法金融广告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处理或移送有监管权限的部门处理。 2019-12-11/shenzhen/2019/1211/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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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易信贷调查企业: 为便于辖内2019年存量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准确理解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数据需求和填报口径,充分掌握贸易信贷调查系统的使用方法,有效提高贸易信贷调查的数据质量,同时强化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意识,我分局将于近期举办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培训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6日(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一楼报告厅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乘坐地铁1号线科学馆站A出口步行500米即到)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主讲部门 贸易信贷调查新制度和指引 国际收支处 申报系统及申报案例解析 国际收支处 现场答疑 国际收支处 四、报名事宜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咨询电话/邮箱如下: 电话:0755-82338615,0755-82504953。 邮箱:szwaiguanju@yeah.net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2019-12-02/shenzhen/2019/120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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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深圳中支向广州分行和海口中支推介央行贸金平台建设。推介活动采用现场座谈会的形式,包括平台简介、宣传视频播放、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平台展示和座谈交流等五个环节。广州分行、海口中支认为,央行贸金平台建设符合中央深改委决议中提到的加强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要求,可规范并做大做强国家贸易;人民银行建设央行贸金平台,可将行业标准树起来,将监管责任担起来,提高监管效能和金融治理能力。同时建议,从以往金融芯片卡开发及其他技术开发实践得到的教训是,要加强统筹管理,否则将出现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下一步,深圳中支将和总行数研所加大平台宣传力度,形成标准化的推介流程。 2019-10-24/shenzhen/2019/1024/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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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外汇局各分支局人员资本项目业务管理能力和履职水平,切实做好资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监测工作,总局资本项目管理司于2019年11月5日至6日,在深圳举办资本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监测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优化外汇管理、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措施及要求;对资本项下形势变化、政策的历史沿革以及未来改革路径进行了解读,并结合业务实操和风险防控,探讨事中事后监管方法,为分支局外汇管理人员扩宽了全局性视野、提升了实战能力。 2019-11-21/shenzhen/2019/112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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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深圳市分局于11月20日举办“绿色直通车”企业培训会。会议通报了当前外汇收支形势,详细解读《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并邀请中兴通讯业务专家交流汇率风险管理经验。辖内86家“绿色直通车”企业共106人参加了培训会。 2019-11-27/shenzhen/2019/1127/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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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银行更好地理解《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业务修订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于10月30日召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视频培训会,深圳市分局组织辖内65家银行的139位国际收支申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019-11-06/shenzhen/2019/1106/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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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进出口企业: 针对近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缺失海关进口报关单数据问题,经我局与深圳海关联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企业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向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申请重新传送缺失数据: 1.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电话(0755—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2.通过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微信号SZ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企业在添加微信号时,注意在提交验证申请的备注中需填写“外管系统报关数据缺失”。 3.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电话(010—95198)转人工服务后,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二、异地企业可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中第3种方式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10月30日 2019-10-30/shenzhen/2019/1030/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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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外汇局印发通知,在前期前海试点的基础上,在深圳市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本次试点是外汇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外汇局“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目标任务的具体举措,有效提升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根据试点政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不再需要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相应的,银行审核业务时间由试点前的几小时大幅缩短至试点后的几分钟,企业提交材料由一大摞简化为一张纸。该项试点不仅大幅简化了企业业务办理手续,显著提高了办理效率,同时也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成本。 下一步,外汇局将基于实体经济的真实需求,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支持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在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2019-08-29/shenzhen/2019/0829/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