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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服务市场主体促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银企座谈会,汉中市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长安银行、交通银行分管外汇业务的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汉中市政府金融办、商务局负责同志,汉江药业、汉江机床、瀚瑞医疗等12家外贸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外汇管理科、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议传达了汉中市政府外贸联席会议精神,听取了与会外贸企业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银行相关业务条线人员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会议还通报了近期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开展的个人外汇业务巡查情况,解读了总分局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各金融机构业务负责人介绍了各单位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优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工作的进展情况。 最后,杨青坪副局长就进一步做好辖区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全辖外汇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促增长各项工作部署,主动担当,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合理外汇金融需求,促进全市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健全银企对接机制,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外汇金融需求调查研究,切实围绕政策宣传不到位、银企信息不对称、沟通不顺畅等关键环节及突出问题,以一对一宣传、面对面业务推介等手段,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外汇金融服务;三是强化联系沟通,结合外汇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机制,围绕企业反映的问题,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及金融办、商务局、税务、海关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着力解决外贸企业的合理诉求,确保各项贸易便利化政策尽快在辖区落地见效,及时让全市外贸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服务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6-27/shaanxi/2022/0627/1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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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1-11-22/shaanxi/2021/1122/1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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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内申报主体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分别对辖内三家银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业务及银行结售汇统计业务进行了现场核查。 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严格遵循现场核查工作流程。在现场检查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核查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通过现场调阅原始业务凭证、电子数据信息、内控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银行国际收支统计各类业务和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束后,与被核查机构就现场核查结果情况进行座谈交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对其国际收支统计业务进行培训和指导。 此次现场核查有助于辖内银行进一步理解掌握外汇管理各项政策要求,提高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辖内国际收支业务健康发展。 2021-12-06/shaanxi/2021/1206/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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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近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了一起行政处罚相关案件的庭审视频。 庭审视频长达两个小时,全体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庭审视频结束后,大家就日常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需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通过组织观看庭审视频,进一步提高了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使其深刻认识到在开展行政执法时要严格做到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下一步,外汇局铜川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学法、知法、用法相关活动,不断提升外汇管理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1-12-06/shaanxi/2021/1206/1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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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践行“外汇为民”初心使命,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外汇履职有机结合起来,近日,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局长带队,赴陕西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人民银行神木市支行、建设银行榆林分行及建设银行神府经济开发区支行主要负责人等参加调研。 该企业董事长、监事长等领导先后对企业跨境收支、外贸进出口业务和办理外汇业务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 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局长就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以及各级外汇局在完善外汇服务方式、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方面的具体举措,进行了针对性宣讲、突出性解读和互动式引导。基于企业对外汇业务的潜在需求,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紧扣外汇履职,对企业相关提问和疑惑一一作了解答;同时建议企业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正确认识、使用汇率避险工具解决汇兑问题,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及企业财务的负面影响。 2021-09-13/shaanxi/2021/0913/1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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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在陕西省分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稳企业 保就业”企业大走访活动,共走访企业13家,收集到企业在外汇管理和融资方面的需求8项。 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局长康峰同志高度重视本次企业大走访活动,活动伊始,便亲自部署安排,组建两个小分队,分别由局长康峰、副局长张数民带队,外汇管理科和货币信贷科同志参与,对辖内十家重点联系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帮扶企业开展走访。随后,外汇管理科召开专题科务会,就问卷下发、调研提纲、实地走访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走访过程中,每到一处,康峰局长均亲自查看企业报表情况,询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受疫情影响情况及复工复产情况、融资需求以及对外汇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向企业讲解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六稳”“六保”相关政策,并对企业反映的情况逐一进行详细记录。张数民副局长对企业反映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就国内国外相关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走访结束,康峰局长按照企业诉求,对外汇管理科和货币信贷科提出帮扶企业的具体对策,要求不断跟进,务必解决困扰企业的问题。 二、“三步走”策略,精准筛选目标企业。本次企业大走访,不仅涵盖了十家重点联系企业,也包括若干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企业及有明确融资需求的企业。企业来源除了省分局下发名单之外,也有中心支局“三步走”方式挑选的企业,具体而言,先通过系统数据比对筛选出同比变化较大的企业,再通过电话沟通,询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最后将确实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企业纳入走访名单,安排走访。 三、科室联手,提供精准服务。本次大走访活动,外汇管理科与货币信贷科密切合作,在“点对点”解决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支持企业政策落地方面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操作性。走访过程中,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外汇政策服务,也提供了融资政策支持,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供了境内、境外两种融资渠道,供企业选择。企业对于这种送政策到家的做法表示高度认可。 下一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将继续跟进重点联系企业的需求落地情况,同时加强与市级商务部门等的合作,加强对小微和民营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调研和帮扶力度,进一步发挥金融外汇稳外资稳外贸的作用。 2020-06-30/shaanxi/2020/0630/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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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6年6月30日) 2016-09-18/shaanxi/2016/09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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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金融对县域涉外经济发展的服务水平,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持续用力,积极推动开通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网点。近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同人民银行紫阳县支行一道前往中国农业银行紫阳县支行,对其拟开通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进行前期调研。 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中国农业银行紫阳县支行营业场所,了解了一线人员的外汇从业能力、资质和必要系统硬件设备等情况。在座谈中,向该行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开办外汇业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开通外汇业务,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在人员培训、政策实务、涉外企业对接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和指导,共同助力紫阳县涉外经济和跨境人民币业务高质量发展。中国农业银行紫阳县支行表示将尽快做好人员培训、业务申请等工作,争取早日开通外汇业务。 2020年至今,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积极引导辖内外汇经办银行发展县域外汇网点,先后在白河、旬阳、平利、汉阴县开办外汇业务,使县域涉外企业能够就近办理跨境结算业务,为企业节约“脚底成本”。下一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动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的布点展业,尽快实现辖内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网点全覆盖,切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12-13/shaanxi/2021/1213/1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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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学制度、找不足、提水平”跟班学习培训专项活动,全面提升辖区各银行外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优化外汇营商环境。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活动思路、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组织有序、落实落细。同时,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最新外汇管理制度等培训内容整理成电子资料发送辖内各银行,以便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加强复习巩固。 跟班学习培训结束之后,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外汇业务线上测试”问卷,组织银行人员进行答题,此次活动共15人参加,平均分92.6分。通过“训考结合”的方式,督促提升辖区银行外汇管理服务水平。 各银行跟班人员学习培训结束后,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要求其向本行其它外汇从业人员传达学习内容,传导最新外汇管理政策要求;要求银行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2021-12-13/shaanxi/2021/1213/1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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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21〕33号文印发)。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取消年度调查,仅保留月度调查。二是扩大参加调查的样本企业范围,将参加调查企业全年国际货物贸易规模覆盖全国总量的比重由50%上调为60%。三是调整部分文字内容以符合规范性表述,如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组织机构代码”分别更改为“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是变更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网站地址。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完) 2021-12-14/shaanxi/2021/1214/1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