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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研究外汇管理实践及体制改革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为制定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管理改革、防控外汇市场风险提供政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编辑出版《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中国外汇》等刊物。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唯一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平台,是国内外汇管理、国际金融和开放经济领域研究的权威智库平台,是传播发布重大政策、分析热点问题的权威渠道。2020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研究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公开招聘2022年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与博士后研究方向切合相关,或对所报课题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流畅的外语阅读和交流水平。 6、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拟设博士后研究课题 1、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研究 2、人民币国际化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研究 3、外汇市场预期管理研究 4、金融科技与外汇管理改革创新研究 5、全球主要央行货币政策框架研究 6、全球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周期与金融周期研究 7、防范化解外部风险冲击研究 8、数字金融发展与管理研究 9、绿色金融发展与管理研究 10、国际经贸规则与高水平关系协定研究 11、完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研究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 自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收件时间为准),名额统筹,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 报名材料: 凡申请本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究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和报名。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聘者姓名。(附件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 张;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术成果证明,包括获奖、专利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代表作(形式为论文者,需2篇以上)等; (6)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7)拟选项目研究计划书。 四、在站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福利及其它相关待遇按照研究中心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812室,邮编100048 联系人:秦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010-68402763 指定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表附件2:专家推荐信 2021-12-14/hainan/2021/1214/1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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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应邀作宣讲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 报告会上,张来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重大意义、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责任等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系统解读。报告政治站位高、内容全面、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针对性,深化了外汇局广大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潘功胜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外汇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特别是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忠于核心、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中央巡视整改结合起来,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重大风险,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扎实推动全会精神在外汇领域的落实落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完) 2021-12-20/dalian/2021/1220/1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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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直达实体,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市商务局、工商银行河源分行举办2021年“跨境结算促便利 外汇政策助发展”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政策宣讲会,并邀请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专家解读相关政策。会议以“线上直播+线下会议”的方式举行,河源市26家重点涉外企业、9家银行机构代表参加了现场会议,另有300余家涉外企业代表参加线上直播。 会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专家介绍了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框架,宣讲了相关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外汇便利化措施和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时需关注的要点,鼓励企业用好用足便利化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专家分析了人民币汇率走势,结合案例解读汇率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推荐介绍了部分外汇衍生产品,引导企业合理进行汇率套期保值,有效管理汇率风险。 下一步,外汇局河源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力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助推河源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2-20/guangdong/2021/1220/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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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委托,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监誓。2020年12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新任命的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后,宣昌能强调,外汇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宪法,依法履职,勤勉工作,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完) 2021-12-20/dalian/2021/1220/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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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外汇相关知识以及填补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认识缺口,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州中心支局积极联合当地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展了以个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最新便利化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外汇惠民”的理念。 2021-12-20/xinjiang/2021/1220/1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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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1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12-20/guangdong/2021/1220/2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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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http://www.gov.cn/xinwen/2021-12/18/content_56617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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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http://www.gov.cn/xinwen/2021-12/17/content_5661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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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驻华机构人员应当如何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办理个人购汇、结汇、外币现钞存入、外币现钞提取业务,凭《外交入员证》《行政技术人员证》《国际组织人员证》等材料直接在银行办理,购汇、结汇、外币现钞存取及时纳入个人系统,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备注“享有外交豁免待遇人员”。 2021-12-21/tianjin/2021/1221/1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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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伊春市中心支局推动辖内6家银行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精细化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一是完善基层银行制度流程,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将风险中性管理要求全面纳入金融市场业务制度和衍生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二是扩大汇率避险产品服务半径,提升产品的精细化设计水平,为企业量身设计汇率风险管理产品与结算融资产品的组合方案,便于及时、主动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在风险中性理念引导下,降低企业信用风险,促进企业稳健经营。 2021-12-22/heilongjiang/2021/1222/1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