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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07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4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28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顺差2076亿元,其中直接投资顺差1043亿元,储备资产减少17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9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顺差297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顺差14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5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21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49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2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顺差221亿SDR,其中直接投资顺差111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87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2,076 贷方 2 38,943 借方 3 -41,019 1.A 货物和服务 4 -1,436 贷方 5 36,495 借方 6 -37,931 1.A.a 货物 7 1,845 贷方 8 32,695 借方 9 -30,850 1.A.b 服务 10 -3,281 贷方 11 3,800 借方 12 -7,080 1.A.b.1 加工服务 13 232 贷方 14 241 借方 15 -8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3 贷方 17 135 借方 18 -43 1.A.b.3 运输 19 -816 贷方 20 718 借方 21 -1,534 1.A.b.4 旅行 22 -2,901 贷方 23 321 借方 24 -3,221 1.A.b.5 建设 25 16 贷方 26 168 借方 27 -15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1 贷方 29 69 借方 30 -150 1.A.b.7 金融服务 31 31 贷方 32 68 借方 33 -3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47 贷方 35 162 借方 36 -50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 贷方 38 592 借方 39 -5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37 贷方 41 1,275 借方 42 -73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3 贷方 44 15 借方 45 -4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贷方 47 35 借方 48 -78 1.B 初次收入 49 -681 贷方 50 1,883 借方 51 -2,564 1.C 二次收入 52 41 贷方 53 566 借方 54 -52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076 2.1 资本账户 56 -6 贷方 57 1 借方 58 -8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08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2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043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30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45 2.2.2 储备资产 64 1,75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8 2.2.2.4 外汇储备 68 1,73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297 贷方 2 5,580 借方 3 -5,877 1.A 货物和服务 4 -206 贷方 5 5,229 借方 6 -5,435 1.A.a 货物 7 264 贷方 8 4,685 借方 9 -4,420 1.A.b 服务 10 -470 贷方 11 544 借方 12 -1,015 1.A.b.1 加工服务 13 33 贷方 14 34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3 贷方 17 19 借方 18 -6 1.A.b.3 运输 19 -117 贷方 20 103 借方 21 -220 1.A.b.4 旅行 22 -416 贷方 23 46 借方 24 -462 1.A.b.5 建设 25 2 贷方 26 24 借方 27 -2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贷方 29 10 借方 30 -22 1.A.b.7 金融服务 31 4 贷方 32 10 借方 33 -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0 贷方 35 23 借方 36 -7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 贷方 38 85 借方 39 -8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7 贷方 41 183 借方 42 -10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贷方 44 2 借方 45 -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贷方 47 5 借方 48 -11 1.B 初次收入 49 -98 贷方 50 270 借方 51 -367 1.C 二次收入 52 6 贷方 53 81 借方 54 -7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97 2.1 资本账户 56 -1 贷方 57 0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9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7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49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8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6 2.2.2 储备资产 64 25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 2.2.2.4 外汇储备 68 24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221 贷方 2 4,144 借方 3 -4,365 1.A 货物和服务 4 -153 贷方 5 3,883 借方 6 -4,036 1.A.a 货物 7 196 贷方 8 3,479 借方 9 -3,283 1.A.b 服务 10 -349 贷方 11 404 借方 12 -753 1.A.b.1 加工服务 13 25 贷方 14 26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贷方 17 14 借方 18 -5 1.A.b.3 运输 19 -87 贷方 20 76 借方 21 -163 1.A.b.4 旅行 22 -309 贷方 23 34 借方 24 -343 1.A.b.5 建设 25 2 贷方 26 18 借方 27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 贷方 29 7 借方 30 -16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7 借方 33 -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7 贷方 35 17 借方 36 -5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 贷方 38 63 借方 39 -6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7 贷方 41 136 借方 42 -7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2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贷方 47 4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72 贷方 50 200 借方 51 -273 1.C 二次收入 52 4 贷方 53 60 借方 54 -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221 2.1 资本账户 56 -1 贷方 57 0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22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5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1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3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50 2.2.2 储备资产 64 187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2.2.4 外汇储备 68 18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05-12/gansu/2020/0512/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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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总体看,2020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在基本平衡的区间内,经常账户呈现小幅逆差,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顺差。受年初假日因素叠加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64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4685亿美元,同比下降11%;进口4420亿美元,同比下降2%。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20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同比下降26%。旅行和运输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416亿美元,同比下降28%,主要是由于疫情期间出境旅行明显减少;运输逆差117亿美元,同比下降6%。 三是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2020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149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336亿美元,体现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兴业具有长期意愿;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87亿美元,显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正在逐步接近或达到正常水平。我国经济展现出巨大韧性,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未来我国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 2020-05-12/gansu/2020/0512/1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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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武威市中心支局举办第三期“外汇知识微讲堂”活动,集体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 活动中,武威市中心支局全体干部职工秉承学懂弄通做实的原则,对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逐条逐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过学习,中心支局全体干部职工加深了对政策出台背景、核心要义等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优化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地方涉外经济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0-05-12/gansu/2020/0512/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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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嘉峪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0年1季度金融运行暨外汇形势分析会,嘉峪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及其他干部职工、嘉峪关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分管行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相关科室参会。 会议传达了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多项政策相关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研究分析了1季度嘉峪关市金融运行及企业进出口、结售汇情况。同时,各外汇指定银行就1季度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2020-05-12/gansu/2020/0512/1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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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2020-05-12/gansu/2020/0512/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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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http://www.gov.cn/xinwen/2020-05/06/content_55092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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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召开座谈会,对拟开办外汇业务的长安银行咸阳分行进行外汇业务辅导。会议由咸阳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郭明鑫主持。咸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张数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数民副局长听取了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关于工作规划和软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准备工作进展的汇报,并就做好外汇业务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办好外汇业务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外汇业务管理;二是抓好内控制度建设,平衡好促便利和防风险的关系;三是保持沟通顺畅,提高工作质效;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合规高效办理业务。 随后,外汇管理科有关同志就报表报送、制度学习、外汇业务评估等进行了悉心辅导,并建议银行工作人员关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政策。 2020-05-14/shaanxi/2020/0514/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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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召开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人评议会,会议邀请辖内6家重点涉外企业和5家外汇银行共同参加。 座谈会上,各单位纷纷对咸阳市中心支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及时传导政策、悉心指导业务,帮助企业和银行纾困解难,同时也提出了宝贵意见。 近两年,咸阳市中心支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落实到外汇服务工作中,依托党员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新政实施的契机,加强与重点企业和银行的沟通,及时给予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初衷,做好精准宣传、精准服务。 2020-05-14/shaanxi/2020/0514/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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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大力支持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合规诚信企业贸易收支更加便利,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拟在辖内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对审慎合规的银行、企业进行正向激励,便利贸易收支,引导市场合规经营、提升守法自律意识。结合辖区实际,福建省分局制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591-87819263,或寄送至福州市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6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0年3月26日 2020-03-25/fujian/2020/0325/1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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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出台的《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精神,确保便利化政策在我区快速落地,服务涉外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15日,内蒙古分局召开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支持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宣讲会。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便利化措施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外债管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对便利化措施进行解读,并就做好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外汇市场自律机制21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 2020-04-30/neimenggu/2020/0423/771.html